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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律常识练习题带答案

时间: 谢君2 常识判断

  公务员法律常识练习题(一)

  B、罚款5000元

  C、暂扣超市的营业执照

  D、都不是

  2、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况违反回避制度的是 ( )。

  A、李某为教育局审计科副科长,其姐夫为教育局局长

  B、张某为某市档案局普通公务员,希望组织将其妻子调入本局工作

  C、王某为青山县人,现任该组织部长

  D、赵某为县地税局局长,其子在某乡税务所任税务员

  3、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

  C、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4、甲某因不服县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征收超生费的决定,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县人民政府维持了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决定。根据当地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公民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作出的征收超生费的决定不服,应当向本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甲某对某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 )。

  A、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

  B、应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C、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出诉讼

  D、应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5、负责主持辽宁省沈阳市人大代表选举的组织是( )。

  A、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B、辽宁省人大会

  C、沈阳市人大会

  D、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公务员法律常识练习题答案

  1、答案: A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B、C两项是行政处罚的种类,而不是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2、答案: ACD

  解析:

  《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对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有如下规定:

  “第五条 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本规定所指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第八条 公务员担任县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本题中,A项,李某为教育局审计科副科长,其姐夫为教育局局长,两人为近姻亲关系,在任职上需要回避;;B项,张某属于普通公务员,没有担任领导职务或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不需要回避;C项,王某为青山县人,现任该组织部长,根据地域回避的规定,王某不能任该组织部长;D项,赵某为县地税局局长,其子在某乡税务所任税务员,赵某及其儿子是直系血亲关系,县地税局和乡税务局属于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应当回避。综上,A、C、D三项均违反回避制度。故正确答案为A、C、D项。

  3、答案: C

  解析:

  “中华法系”指中国的封建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法律的总称。中华法系是世界上五大法系之一,即:中华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其中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已经解体。故正确答案为C。

  4、答案: A

  解析: 行政复议原则上是一级复议制,也就是说复议只能复议一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题应该按照一级复议来做题。正确答案为不能再复议可以起诉。

  5、答案: C

  解析:

  地方各级人大会的职权有:(1)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 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3) 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计划生育工作等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作部分变更;决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4) 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下级人大及其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撤销其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命令等,受理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意见。(5) 依法任免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工作人员;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大出缺的代表和撤换个别代表。(6)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会,在不违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会可以依法制定地方性法律。

  题干中组织市级人大代表选举是同级人大会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履行的职能,故正确答案为C。

  公务员法律常识练习题(二)

  1、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是( )。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D、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可以委托下列哪种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

  A、其他国家机关

  B、其他行政机关

  C、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

  D、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社会团体

  3、2000年,张明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坛子,内有500块银圆及一张棉布,上写“为防日寇搜查,特埋此,王建林1938年7月1日”。王建林为王天民的爷爷,在抗战期间被日寇杀害,解放后王天民被宣布为中农。这500块银圆( )。

  A、应归张明所有,作为发现人,他可按先占原则取得银圆所有权

  B、应归王天民所有

  C、应由张明与王天民平分

  D、属于无主财产,应归国家所有

  4、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国家赔偿的是( )。

  A、某地政府为挽救当地一濒临倒闭的国有企业, 强令另一企业与该国有企业订立订购合同。该企业不服,政府将其银行账户冻结

  B、税务局工作人员钱某与个体户赵某素有矛盾,以赵某偷税为名借税务局名义没收其5000元的财务

  C、狱警李某的朋友被犯人张某打伤,李某指使同监犯人将张某打伤

  D、工商局孙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人相撞,发生争执后将人打伤

  5、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

  A、正确

  B、错误

  公务员法律常识练习题答案

  1、答案: 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A、B、C三项均属于无效合同,只有D项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正确区分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一般是由于合同内容违法,损害国家利益;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一般是意思表述不真实。

  2、答案: B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23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B

  解析:

  《民通意见》第93条规定:公民、法人对挖掘、发现的埋葬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500块银元是王建林的所有物,虽然他本人去世了,但他的孙子是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银元。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的规定,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应当具备4个条件:

  (1)主体要件。即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职务要件。即违法行为必须发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

  (3)事实要件。即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发生。

  (4)因果关系要件。即损害与违法职务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商局孙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人相撞,发生争执后将人打伤,其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与行使职权无关,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故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的规定。故正确答案为D。其他三项都满足国家赔偿责任的4个要件。

  5、答案: A

  解析: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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