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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精选范文

时间: 谢君2 申论辅导

  青海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精选范文(一)

  近三十多年来,我国城镇化建设一路高歌猛进,为我们书写了一个时代的传奇。然而,在这辉煌成就的背后,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城市病、贫民窟、空心化等一系列难题渐次凸显,敲响了时代的警钟。反思这一现状,根源在于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味追求速度,忽视了人的基本需求,没有做到以人为本。故此,坚持以人为本,成为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

  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加快户改是前提。有相当一部分农业转移人口长期定居在城市,却并不具备城市的户籍。正是由于这尴尬的处境,使得这一部分流动人口无法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沦为城市边缘化的群体。正因为此,高屋建瓴地指出,要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差别化的落户政策,使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化居民共享城市现代文明。只有以户籍为保障,才能真正让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地生根。

  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保障就业是关键。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安身立命的基本前提。只有充分保障城镇居民的充分就业,才能确保他们的生活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进而拥有更多的发展空间,真正实现以人为本。为此,政府一方面要稳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高农民工的职业素养,使农民工掌握一技之长;另一方面,要加大劳动法的贯彻落实力度,用法律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就业权,让广大农民工工作得放心,工作得顺心。

  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完善公共服务是保障。福建晋江市是一座100多万外来人口的大城市,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由于公共服务建设不足,群众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交通等基本公共需求得不到满足,使得一些优秀的科技和企业管理人才、技术工人弃晋江而去。由此可见,公共服务水平是群众衡量一座城市是否宜业宜居宜家的基本标准之一,是检验城镇化是否做到以人为本的一块试金石。故此,政府要提高重视程度,把公共服务水平做为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与此同时,全面规划,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公共事业,满足广大居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体现以人为本。

  千条万条,不落实就白条;千难万难,善抓落实就不难。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要坚持落实落实再落实。一方面,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提供制度保障;一方面,要充分保障就业,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解决城镇居民的生存和发展之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

  青海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精选范文(二)

  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好政策是树立政府权威的标杆,好政策是保障公平正义的准绳,好政策是实现应民所需的依据。无论是“全面二孩”政策追求安享天伦之乐的夙愿,还是“八项规定”政策树立风清气正党风的初衷,都离不开政策科学性和有效性并存来实现。好政策最终还是要服务社会发展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需统筹兼顾于政策之中,才能形成“民心所向、民生之需”的好政策。

  当下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政策科学性与有效性的实现不仅关系物质生活水平的改善,关乎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更关涉到国家可持续发展动向的调整。科学与有效就像“人”字的一撇一捺,共同构筑起实现应民所需政策的堡垒。而要彻底发挥出政策这两大功效,注重政策的时效性和落实化便显得尤为迫切。

  注重政策的动态调整是保证政策科学性的根脉所在。“明者因时而变,智者因时而动”,背后映射出的是一种因势而谋、顺势而为、应势而动的大智慧。形势的变化,环境的变化,群众的期待,都对政策的制定提出了新的期许和要求。政策的科学规划就是一种智慧的选择,从1980年倡导的“计划生育政策”到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的通过再到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全面开放二孩政策”,都是根据我国国情的深刻变化而做出的深刻调整,它既以民生福祉为出发点,也适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规划政策,保证政策的科学性,时效性便是前提与依托。

  完善政策的配套措施是保障政策有效性的灵魂依托。“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政策的贯彻落实才能够凸显出政策的有效性。“全面二孩政策”在推行和过程中面临着“爬蚤心态”的尴尬正是医疗、教育、就业、保险等相关民生配套政策的缺乏导致而生;“限塑令”的推广与普及中面临的“夭折”挑战也正是由于政府监管的缺失、民众环保意识的匮乏等造成的。

  如此种种,好政策虽然“恰逢其时”的应运而生,却因为没有被贯彻落实而发挥其应有的功效,不禁让人扼腕叹息。故此,要实现政策的有效性必须以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为“先手棋”.

  政策引领发展,政策关乎民生。政策的科学有效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目标,“好风凭借力”,不断根据社会的发展实现政策的动态调整,不断以人为本完善政策配套,才能让科学有效的政策在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中的海洋中破浪前行。

  青海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精选范文(三)

  创新推进政务公开的制度机制

  政务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对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的一项制度安排。这一制度安排的根本目的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消除腐败。党的中央全会多次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政务公开作出部署。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已成为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目前,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但是,政务公开在我国还处于初期阶段,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许多不足。例如:公开的主体缺乏主动性,公开的内容时常流于形式,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缺乏认知,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较弱,政务公开的保障机制还不健全,等等。对此,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制度体系、考核监督、工作机制、机构队伍等方面确立了政务公开新的工作格局。今后一段时间,应贯彻落实《实施细则》,通过创新制度、健全机制,积极有序推进政务公开。

  明确公开内容。我国的政务公开肇始于“两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此后,政务公开由试点到推广、由部分公开到全面公开、由乡镇到县市,在各级政府逐步推开。与此同时,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做法与政务公开相伴推行。如今,进一步明确什么是政务公开,对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具有重要意义。《实施细则》指出,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这就明确了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划定考核红线。在现实中,各级政府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逐级减弱趋势比较明显,不少地方政务公开工作缺乏基本人员队伍,公开的内容流于形式。为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细则》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当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还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一般而言,政务公开的考核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评价标准。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和责任等要做细致、科学的规定,公开的内容既要有定性要求,又要有量化标准。二是评价方法。将群众评议和组织考核结合起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同时要结合部门性质和行业特点,做到各有侧重。三是评价结果的使用。把评价结果作为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和干部任职、奖惩的重要依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开。

  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实施细则》将公开审查机制纳入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并建立了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提交地方政府常务会议和国务院部门部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从政务公开标准化入手,重点围绕基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税费收缴、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治理、公共事业投入、公共文化服务、扶贫救灾等群众关切的信息,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户籍管理、宅基地审批、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目前,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参差不齐,国务院部门中仅有几家设有专门机构,地市级政府大多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难以适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此,《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由政府有关部门、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等组成,整合力量,理顺机制,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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