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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题和答案

时间: 楚欣2 资讯

  2. 缺碘会引起碘缺乏病,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存在缺碘情况,所以国家强制在食盐中加入少量的碘强化剂(如碘酸钾)。下列对加碘盐摄入描述错误的是( )

  A.所有人都应该食用加碘盐,碘含量越高越好B.甲亢患者不需食用加碘盐

  C.碘过量和碘缺乏都会引起健康问题D.非缺碘地区的居民不需要食用加碘盐

  3. 下列关于鸡蛋的食用方法,正确的是( )。

  A.鸡蛋生吃可以获得最佳营养,最好生吃B.开水冲鸡蛋食用最有利于营养吸收

  C.鸡蛋一定要熟吃D.半生半熟的煎蛋是科学的食用方法

  4.微波炉加热食品时一定要选用微波炉适用的餐具盛放食品,以下餐具可在微波炉加热的是( )。

  A.不锈钢餐具B.仿瓷(密胺)餐具C.代号为5的塑料制品餐具D.代号为6的塑料制品餐具

  5.《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出现( )的情况,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A.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B.技术明显落后于业界水平C.食品口感受到公众质疑D.食品严重滞销

  6.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公众可以( )查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A.付费B.免费C.付费,但应予优惠D.付费,但收费价格可以协商

  7.《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其中不包括( )。

  A.食品生产许可B.食品流通许可C.食品消费许可D.餐饮服务许可

  8.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以下不属于标签应当标明事项的是( )。

  A.保质期和贮存条件B.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C.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D.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二、多选题

  1.对餐饮用具进行消毒,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

  A.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B.煮沸、蒸汽消毒保持85℃,5分钟以上

  C.使用消毒柜的红外线消毒时一般温度控制在120℃以上,保持15~20分钟

  D.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在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2.食物中毒的特点是潜伏期短,突然性、集体性暴发,多数表现为肠胃炎的症状,并和食用某种食物有明显关系。食物中毒时以下急救处理措施正确的是( )。

  A.催吐B.洗胃C.及时就医D.禁止再食用可疑有毒食物

  3.下列对感染疾病死亡的家禽或家畜的处理,正确的是( )。

  A.不准食用B.不准运输C.不准销售D.不准随意乱丢弃

  4.从事下列活动,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是( )。

  A.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B.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C.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D.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一、单选题答案

  1、答案:C 科学解析:食用生四季豆中毒的病因可能与皂素、植物血球凝集素、胰蛋白酶抑制物有关。中毒症状主要有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头痛等。四季豆食用时必须通过烹调使它熟透。

  2、答案:A 科学解析:《食用盐碘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在食用盐中加入碘强化剂后,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20~30毫克/千克。有些人群无需食用加碘盐:(1)非缺碘地区的居民不需要食用加碘盐。如:山东省菏泽地区的一些县区,属于高碘地区,不需要强制补碘;还有以海鲜为主食的渔民,据计算,日摄入海鱼750克以上 的人群,就不需要再补碘了。(2)甲亢患者不需食用加碘盐,因为补碘会增加甲状腺激素的合成,加剧病情。(3) 甲状腺炎患者不要食用加碘盐,补碘会加重炎症症状。(4)患有甲状腺疾病的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3、答案:C 科学解析:吃生鸡蛋对人的健康是有害的。其一,生鸡蛋中含有抗酶蛋白和抗生物蛋白。抗酶蛋白阻碍人体肠胃中的蛋白酶与蛋白质接触,影响蛋白质的消化与吸收。抗生物蛋白能与食物中的生物素结合,形成人体无法吸收的物质,经蒸熟煮透后可以将抗酶蛋白和抗生物蛋白破坏掉,不再影响人体对营养素的吸收。同时煮熟了的鸡蛋蛋白质的结构变得松软,容易被人体消化吸收。其二,一些生鸡蛋带有致病菌、霉菌或寄生虫卵,未经蒸煮加工可能会引起腹泻和寄生虫病。因此,鸡蛋一定要煮熟吃。

  4、答案:C 科学解析:每个塑料容器都有一个小小“身份证”,那就是一个三角形的符号,一般就在塑料容器的底部。在我国国家标准GB/T 16288-2008《塑料制品的标志》中,代号为1-140的塑料制品都有详细的材料术语及对应的缩略语,它们的制作材料不同,使用也不同,代号为5(聚丙烯)的塑料制品餐具耐热性较好,可以在微波炉中高温加热。2009年9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卫生标准》已经明确规定了仿瓷(密胺)类产品应标注“严禁在微波炉内加热使用”。还有金属容器和餐具、部分塑料容器和餐具(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聚酯(PET)等)等均不可在微波炉加热。不锈钢餐具是密闭的金属,金属对微波只能反射,不能穿透和吸收,如果放进微波炉,里面的饭菜是热不了的,而且容易微波打火。

  5、答案:A 科学解析:《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 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 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 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6、答案:B 科学解析:《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7、答案:C 科学解析:《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 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8、答案:D 科学解析:《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 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 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二、多选题答案

  1、答案:ACD 科学解析:根据《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热力消毒包括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 100℃作用10分钟;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作用15~20分钟;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 以上。

  2、答案: ABCD 科学解析:中毒后首先要催吐,用人工刺激法,可用手指或钝物刺激中毒者咽弓及咽后壁,引起呕吐,减少毒素吸收,减轻中毒症状。同时注意避免呕吐误吸而发生窒息。其次,有条件的情况下,以5%碳酸氢钠溶液或清水彻底洗胃,清除残存在胃内的有毒物质。同时,妥善处理可疑食物,对可疑有毒的食物,禁止再食用,收集呕吐物、排泄物及血尿送到医院做毒物分析。轻症中毒者应饮淡盐水、米汤等。重症中毒者要禁食8~12小时,应尽早就医,可静脉输液,待病情好转后,再进食米汤、稀粥、面条等易消化食物。

  3、答案:ABCD 科学解析:如果家禽或家畜感染疾病出现了死亡,养殖户一定要严格遵守“四不准”原则,即“不准食用;不准运输;不准销售;不准随意乱丢弃”。

  4、答案:ABCD 科学解析:《食品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 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 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一、简答题

  1、什么是食品?

  答: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2、什么是食品安全?

  答: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3、什么是预包装食品?

  答: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

  4、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答: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

  5、什么是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答: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6、什么是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答: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

  7、什么是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

  答: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指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餐具、饮具以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

  8、什么是食品保质期?

  答:食品保质期指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9、什么食源性疾病?

  答: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10、什么是食品安全事故?

  答: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11、什么是食品相关产品?

  答: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12、什么是农产品?

  答: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13、什么是食用农产品?

  答:食用农产品是指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何时通过、何时修订、何时施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15、《食品安全法》共有多少章?多少条?

  答:《食品安全法》共有10章154条。

  16、《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立法目的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7、《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答: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18、谁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答: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9、《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各部门食品安全职责是怎样划分的?

  答: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2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中承担哪些责任?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21、食品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中承担哪些责任?

  答: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22、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研究有哪些?

  答: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23、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什么严格的管理规定?

  答: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24、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食品安全方面有哪些权利?

  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5、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6、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那几个部门制定?

  答: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7、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那几个部门制定?

  答: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28、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那些部门备案?

  答: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9、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什么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答: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中。

  30、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那里组织制定?

  答:由国务院组织制定。

  3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什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答: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3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对什么作出规定?

  答:应当对食品安全事故分级、事故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33、食品安全标准是什么标准?

  答: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3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由哪一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

  答: 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35、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该企业是否可以制定企业标准?

  答: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6、公众可以查阅食品安全标准吗?

  答: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37、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哪些行业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哪些行业不需要取得许可?

  答: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3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后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书面通知咨询、投诉、举报人。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39、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哪些信息由国家统一公布?

  答:国家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行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调查处理信息和国务院确定需要统一公布的其他信息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调查处理信息的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上述信息。

  40、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不法行为,应如何处罚?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41、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有那些情形,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42、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有那些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43、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有那些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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