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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选考试法律知识训练题附答案解析

时间: 焯杰2 法律知识

  江苏公选考试法律知识训练题(一)

  C.过错推定原则 D.公平原则

  2.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 )

  A.民法的生效时间 B.民法的溯及力

  C.民法使用的地域范围 D.民法的失效时间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 )

  A.民事权利 B.民事义务

  C.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D.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4.知识产权是( )

  A.绝对权 B.相对权 C.请求权 D.形成权

  5.正当防卫属于( )

  A.公力救济 B.自卫行为 C.自助行为 D.不合法行为

  江苏公选考试法律知识训练题答案

  1.【解析】D。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故答案选D。

  2.【解析】C。法律的空间效力 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法律的时间效力 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故答案选C。

  3.【解析】D。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则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故答案选D。

  4.【解析】A。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各种人格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等都属于绝对权;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的主体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其权利。债权就是一种相对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得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债权为典型的请求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如追认权。故答案选A。

  5.【解析】B。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其与紧急避难、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故答案选B。

  江苏公选考试法律知识训练题(二)

  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是同时产生,同时消灭的。 ( )

  2.民事法律行为只能采用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 )

  3.债权人转让债务应当经债务人同意。 ( )

  4.承诺通知于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 )

  5.人身权是绝对权和支配权。 ( )

  6.自然人享有名誉权,而法人不享有名誉权。 ( )

  7.受遗赠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

  8.甲自愿向乙清偿未到期债务,乙的受领属于不当得利。 ( )

  9.民事责任以惩罚加害人为目的。 ( )

  10.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 ( )

  江苏公选考试法律知识训练题答案

  1.【答案】对。解析: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一起产生、同时消灭。两者的始期与终期完全一致。

  2.【答案】错。解析: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就是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形式,它包括两种形式:一类是明示形式,一类是默示形式。

  明示形式:行为人以明确的表示表达了自己的意志和愿望,称为明示形式,它包含下面几种:(1)口头形式,这种形式简便明了,但发生争议时往往不易证明。对于价额不大和即时清结的法律行为,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不能采用口头形式的,如果使用了,其行为就无效。(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一般经过签名盖间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用口头形式。 (3)公证形式,通过公证机关公证,能使行为人的意思得到最有力的证明。(4)登记形式,即通过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形式确认行为人的意思。

  默示形式:行为人没有明确表示自己的意志和愿望,但法律认为可以从他的行为中推断出他的意志和愿望,这种形式叫默示形式。它包含下面几种形式:(1)推定行为:行为人以一定的行为作为他的意思表示,或说,他人可以根据行为人的行为而推定他的意思表示,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推定必须是符合法律要求和合理的。(2)沉默:行为人以不作为方式所作的意思表示,或说他人根据行为人的沉默推定他具有某种意思。沉默只有在法律上明确规定时才可以被认定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就是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形式,它包括两种形式:一类是明示形式,一类是默示形式

  3.【答案】错。解析:关于债权转让,《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规定不一致,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应当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债权转让实际上是把债权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因债务尚未履行,债权人只要向债务人通知即可,如果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但债务转移,则根据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决定是否征得债权人同意。如果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只是多增加了债务人,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

  4.【答案】错。解析: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如果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的承诺期限已过,或者已超过一个合理的时期,则不应再作出承诺。如果承诺期限已过而受要约人还想订立合同,当然也可以发出承诺,但此承诺已不能视为是承诺,只能视为是一项要约。原来的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他可以不答应受要约人,当然也可以答应,如果答应,是作为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的要约。

  5.【答案】对。解析:人身权的特征:(1)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以民事主体的人身为存在的基础。(2)人身权是非财产性权利,其内容不具有财产属性。  (3)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权利。  (4)人身权是绝对权。人身权的主体是特定的人,义务主体是特定民事主体以外的任何人,因此,特定民事主体以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干涉、妨碍人身权的义务。  (5)人身权是支配权。人身权是民事主体对自己的人身、人格利益直接支配,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因此,人身权的实现无须请求他人的协助。

  6.【答案】错。解析: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的荣誉受有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7.【答案】错。解析:遗赠,就是遗赠人用遗嘱方式,将财产无偿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立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继承,是指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两者的区别主要有:(l)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的范国不同。受遗赠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集体;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2)受遗赠权遗嘱继承权客体的范围不同。受遗赠权的客体只是遗产中的权利,不包括义务。因而受遗赠人只享受遗产中的权利,不负担遗产中的义务。而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3)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应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在遗嘱继承中,遗产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分割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遗赠。

  8.【答案】错。解析:债务未到清偿期债务人本无清偿的义务,但若债务人主动提前清偿而债权人受领时,即使债务人因此而失去利益,债权人因此而取得利益,债权人得到利益也不返还。

  9.【答案】错。解析:侵权民事责任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侵权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2)侵权民事责任以存在侵权行为这一法律事实为根据。(3)侵权民事责任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的,当事人一般不得事先约定免除,其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也是法定。(4)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是财产责任,但非限于财产责任。

  10.【答案】对。解析:违约责任的概念与特征。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当事人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特征:(1)约定性:违约民事责任多数基于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少数基于法律的规定。(2)明确性:合同当事人事先可以预知违约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后果。(3)补偿性和惩罚性:多数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征罚性的双重性质,少数仅具有单重性质。(4)物质性:合同的违约责任以物质方式承担,一般民事责任中的赔礼道歉及类似方式是不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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