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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省志愿填报参考

时间: 谢君2 填报技巧

  2017浙江省志愿填报参考

  不分批次,专业平行

  普通类招生录取改现行分批招生为不分批次。其中平行录取,改现行分批填报志愿和录取为按学生成绩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改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为以专业(类)为单位的平行志愿。

  按实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分段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即根据高考总分,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累计)、90%(累计)分三段,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分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投档录取,依次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经院校申请可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具体投档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院校的具体专业(类)。

  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考生位次依据所有考生总分确定,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报志愿不超过80个。投档时以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按高考总分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院校的具体专业(类),由于投档单位是专业(类)。所以就没有专业服从。新高考后,考生无论选考哪3类科目,相比原来的文理分科,可选择的专业覆盖面均扩大到66.6%以上,

  改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为以专业(类)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旨在解决考生专业选择问题,有效避免先选院校志愿被服从调剂到自己不喜欢专业的现象的发生。此举也将促进院校注重内涵建设,强化专业特色。

  提前招生,多元选拔

  普通类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院校继续实行提前录取。包括军事、公安、定向招生等有政审面试要求及三位一体招生的院校和专业(类)。提前录取本专科院校专业(类)不再分批,统一在普通类平行录取之前进行提前录取。考生一次性填报志愿后,根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分段提供政审面试名单和投档录取。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

  普通类提前录取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调剂均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不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新高考后,我省将形成分类考试招生、多元选拔录取模式并存的新格局。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除北大、清华等高水平大学在高考志愿填报前完成录取外,其他院校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高职提前招生实行“一档多投”:单独考试招生,在2017年全面实行“文化+技能”考试招生,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此外,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计划,统一在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进行,其最低文化要求不低于我省第一段分数线。

  艺体招生,批次简化

  新高考录取办法中,艺术、体育类招生录取批次有调整。

  艺术类从三批简化为两批,录取办法原则上保持稳定。其中第一批(以专业校考为主)继续实行传统志愿,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除报考教育部规定可自主划线的部分院校外,其他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总分)须不低于我省普通类第二段线的65%,第二批合并专业省统考的原二、三批院校,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根据考生综合分成绩,分别按各类别实考人数的60%、90%(累计)分为两段,进行分段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考生位次按综合分成绩分类别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科成绩、普通类专业文化成绩排序确定。

  体育类原两批合并为一批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具体办法与艺术类第二批相同。需注意的是,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及综合分分成按现行办法执行。

  为顺利推进高考改革的落实,让社会、考生和家长及各有关部门、学校及时准确了解新高考录取方案,保障新高考招生录取的平稳有序,接下来将对新高考录取规则和办法,在全省范围进行集中培训和宣传解读,并开展录取模拟。

  浙江新高 每次可填报志愿不超80个

  据改革方案,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进行。普通类招生录取不分批次。

  普通类专业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其中平行录取,改现行分批填报志愿和录取为按学生成绩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改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为以专业(类)为单位的平行志愿。

  平行录取按实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分段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即根据高考总分,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累计)、90%(累计)分三段,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投档录取,依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经院校申请可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在具体投档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院校的具体专业(类)。

  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考生位次依据所有考生总分确定,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报志愿不超过80个。投档时以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按高考总分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院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单位为专业(类),因此没有专业服从。

  新高考后,考生无论选考哪3类科目,相比原来的文理分科,可选择的专业覆盖面均扩大到66.6%以上。

  此外,普通类提前录取则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在新高考录取办法中,艺术、体育类招生录取批次也有所调整。艺术类从三批简化为两批,体育类原两批合并为一批录取。

  高考改革基本内容:统一考试

  考试模式:“3+7选3”,总分450+300=750分

  ●选考科目按等级直接赋分,起点40分,共21级,级差3分

  ●考试时间:语数每年6月,外语6月、10月;选考科目每年4月、10月。外语及选考科目有两次考试机会

  ●高校提前两年确定分专业的选考科目:不超过3门,也可以不设选考科目

  ●录取:按“专业+学校”录取,不分批次,专业平行投档;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符合高校选考科目要求

  随迁子女可报普通高校

  2017年报考普通高校不再分文理科。申请政策加分(含体育项目加分)的考生实行部门审核负责制,并须经考生所在中学、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考试网多级公示。

  根据报名办法,具有浙江省户籍人员、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在中国定居、持有浙江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有关条件的外国侨民可以报名参加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考。

  在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改革方面,浙江省走在了全国前列。对符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条件具备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在学历、身体等方面的要求与浙江省户籍考生一样。正式报名后的随迁子女,可报考普通院校、公安现役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示,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同时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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