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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大师林语堂的英语学习要诀(3)

时间: 楚欣2 资讯

  11.注重常用的字

  照上所讲,这道理已很明白。凡学者必由所谓成语学起,常用成语学好,抽象的字如“趋向”(tendency)“近代化”(modernization)不难安插下去。中国学生喜欢读Macaulay的论文,其实这种文章尽管到大学程度时看了念了,不值得如何咀嚼。要尽量吸收英文常用成语,还是读 Stevenson ,Dickens,Bennett 等的小说,及Chesterton,Shaw,Heywood Broun, Hilaire Belloc的小品文。大概小品文、戏剧、游记、书札一类的文字,都富于常用成语,因为近于语体。

  12.注重近代文

  近代英文历史虽不很长,但文字的用法各代不同。现代人总须学现代文。例如Addison,Goldsmith十八世纪的文章固然很好,但决不能给我们学习现代成语的机会。现代语言是与现代文化俱进的。所以学生到了第四五年时候须赶紧读日报杂志一类的英文。自然第四五年未必有看日报的能力,但是选得精当,实在有不少现代游记,谈话,访问,记事,书札浅易文章可以做阅读材料,如通常应用会话等。好的文法也应用现代话为例,不应如纳氏《文法》,专引英文名家著作之句为例。能做文法的人,为什么不会做几句现代语为例?好的字典,如《简明牛津字典》,举例都是由通常报章集下来的,或由作者自撰(见该书序言),并不要去引经据典,拉一莎士比亚、米尔顿等人做招牌。这部字典的好处,就是名副其实,真正是现代通行英的字典“dictionary ofcurrent English ”。我久有意编一现代文选,作《开明英文第四读本》,材料全由现代报章搜集,可惜到现在尚未着手,至为抱歉。

  13.学习语汇的方法

  凡一人讲话时所用的字必与看书时所不懂的字不尽同,看书时所能用的字,又未必做文时都能使用。譬如我们读得懂莎士比亚文章的人,未必就能使用莎士比亚文章中的辞字。犹如我们能看林琴南的小说,自己未必能,而且大半不能写出林琴南的文句。所以这所谓语汇,有个区别。通常语言学家分四种:1)听得懂的字,2)讲得出的字,3)能阅读的字,4)能写作的字。(hearing vocabulary,speaking vocabulary,readingvocabulary,writing vocabulary,)同时又可分为能使用的(active vocabulary),及仅能了解的(passivevocabulary)二种。自然多半的人是能了解的字比能使用的字多。学习英语的人,各因他方法的不同,而各种辞汇的比例生出大别。自然最理想的就是四种都会,某字能听能讲能读能写,才算是真正充分的认识。这就是“知行合一”,必要能行,才算真知。能使用某字,才算真正能懂得某字。

  在实际上,听及讲的字,都靠实地听讲的练习。而阅读及写作所学的字的问题,比较复杂,应特别讨论学习的方法。无论那一课英文,学生读来必有不少生字,在不懂教授法的人,总是注重生字,问了字义,考了拼音,而把已认识的字忽略过去。我知道有些教员,如遇本课无生字,竟全然叫学生不要念,真是荒谬之至。这种的方法,无意中偏重于了解的消极的字汇,而忽略使用的积极的字汇。须知学生一见新字,固然须认识记住,然无论如何强记,总有的易记,有的难记,求其一百分全数记住,不但不可能,且也可不必。能记住固好,不能也无妨,要在以下各课有多遇见用字的机会,自然学习得来。

  凡生字,必先经过能了解能认识一步,再于他处见过二次,三次,四五六次,十余次,始完全吸入学者脑中,自然能记得住用得来。教者能每课教学生于最低限度认识生字已足;而对于前已认识的字,却不可不反复研究其用法,练习其使用,如此始有确实学会用字的能力,不然字字“似曾相识”,有“一面之缘”,而终无确切认识,知犹不知,识犹不识,用工多而收效少。犹如不善交情的人,人人面善,一无知交,将来在社会上孤立,才知道苦痛。字虽小道,其出没变化,令人莫测,倘无真正认识,将来阅读时处处错解,写作时处处误用。愈平常的字,愈容易使人上当。中国译家常闹出笑话,就是闹在寻常的it,follow,pleasure,as等字上面。

  总说一句,所谓认字,有生熟程度的分别,不得谓知某字之义,记得某字的拼音,便为认字的止境。“认字”是一长期的继续的经过,与交友同,时间愈长,相知愈深。通常专重认生字的方法是错误的。至于认生字,也不应凭一次的强记,一次的强记是不永久的,过后定必遗忘。似心理学的道理,(詹姆士说过)我们是“冬天学游泳,夏天学溜冰”,凡学一事,记一物,必经过相当的期间,丢在脑后,再来得第二第三次的经验,这种的记忆才不会遗忘。至于真记得住的次数,须凭天资之高低而定。有人一二次,便已记得,有人须四五次,但是无论天资如何迟钝,也决不至七八次见过尚且遗忘。所谓聪明学生,次数少,而所记的成分多。譬如一班同级的学生,一样同读过某读本,见过某字的次数相同,而聪明的学生能用书中的字比迟钝的字生多。推而至于将来,某人文章做得好,某人文章做不好,根本的差别,就在这学习记性及吸收能力之相差。

  14.咀嚼

  照以上心理的依据,现代语言教学家都认“精读” (intensive reading )与“泛览”(extensive reading )一样的重要。精读就是咀嚼,泛览就是涉猎。同时也有“朗诵”与“静阅”(silent reading 又称“快读”rapid reading)的分别。精读咀嚼自然重要,然非博览,快读,则所阅过的文字有限,无论如何精细,不会有好成绩。因为精读近于强记,博览才得多次重叠的经验。但是所谓精读,也有个方法,不是临时抱佛脚,硬记下去所能成功。有四点最重要:

  第一就是朗诵及朗诵之变通方式—默诵

  凡字句,必求得声音之正,然后念出来。声音不正,脑中声音的印象(auditory image)模糊,必念不好。脑中的印象清楚,在朗诵不便之时,也可默诵。

  第二就是体会

  背诵有活法与死法之别,鹦鹉能言的背法是无认识而无用的。正当的背诵应与体会同为事,就是书上看了一句,得其句法句义,然后闭书体会其意义,试用英语说出。说不出再看书,再闭书,再体会,再尝试,这是正当的背诵方法。譬如我们看见一句I want to see if the bird is dead ,知道这see if的成语是很有用的,就闭书体会这个意思,看看传达得出来否。用这方法,无论读何书,都可凝神体会,默诵,自己试说一次,这样读书易得益处。但是读音必清楚,不清楚就不易默诵,因为缺少那字句的声音印象。

  第三以成语或全句为主

  譬如单记sharp字很难,学者最多在心中 “sharp —sharp –sharp –s-h –a –r –p –sharp 尖利”念了几遍,然而因为缺少联想的内容,这五分十分又便忘记。又如学claw字,学者心中claw –c –l –a –w –claw这样念,也觉得吃力而无意义。但是如这样念一句The woodpecker has sharp,同时可学claws,woodpedker,sharp,claws三字,三字又各有实在联母的关系,记起来就省力。有时不必全句体会默诵,只须默诵有用的半句或一部便可。

  第四(最重要)明字的用法

  所谓咀嚼,就是把字义用法精细的咀嚼出来。从前有学生来问我某字之义,我正答一中文译语,而尚未讲下去,他已满足走开了,这种学生,英文一世也念不好。譬如某人的演讲冗长无味,英文叫做tedious ,学生来问,我说tedious是“讨厌”,学生满足回去,启一隅不以三隅反,后来做出论文,说在电影院看见前排一对男女卿卿我我的蜜语,甚觉讨厌,就写了一句I felt very tedious.这种人读书不精,永无好成绩,犹如不通的熟师,一世考不得功名。因为我们细把tedious 的用法咀嚼玩味一会,知道(一)冗长无味之演说书籍科目功课叫做tedious,(二)刺刺不休的人也可说是tedious,(三)事情麻也叫做 tedious

  然麻烦固然讨厌,而讨厌未必麻烦。那位学生却说真光电影院的一对男女切切私语甚觉“麻烦”,自然是不通。那位学生若肯让我讲下去,举以上的例说明其用法,就不至于做出这种不通的句子。而且讨人厌的人可以说是tedious,自己觉某事讨厌的人,在英文却不能讲I felt very tedious。讨人厌之事叫做boring(主动的),而觉得讨厌的人,只好说bored(被动的),如此分别清楚,精细玩味,才不会做出似通不通的文章。凡遇一字,必澈底明白其用法及精义,然后可以放弃。这种的咀嚼法子,用功虽苦,乐处也不少,而收获必大,因为他玩味过的字,都易记得,而能使用适当。其实中文西文读书方法相同,读中文的人,若不能精细玩味“孱弱”、“萎弱”、“懦弱”的不同,用字必然不当。从前北大考新生的卷子,我就看见“夫以中国广大之历史,据磊落之神州,民种富强,土地肥壮,而至今日昌盛不如列强者何也”这样的妙文。这种人在概是没有办法的。

  15.泛览

  精读之外,必要博览,上段已经说明。大概英语在初中时代,务必专用精读工夫。到了高中,务必多看多读。不但读得精,也要读得快,读得多。泛览快读时,自然不能字字咀嚼,但是其中偶有好字佳句,也须随时体会默诵。精读的根基打得好,习惯已成,多看多读是有益无害的。个人的经验,在此时期,凡遇新字仍不能轻轻放过,还是仔细认定其精义用法,如此用了两年泛览的苦工,差不多读书能力已经养成,写作也就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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