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国际商务管理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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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
1、微观国际商务管理:是指某个企业或企业集团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在从事国际商务活动过程中寻找、分析、评价有利的市场机会和不利的市场风险,做出相应决策并加以实施的一系列管理过程。
2、招标:指购买产品或(服务)发包工程的机构欲将购买商品(服务)的名称规格、数量等级等成交的条件、方式、要求或者发包工程项目的概况、数量、质量、工期要求等信息,提供给多家愿意提供产品(服务)或承包工程的机构,要求后者对提供产品和承包工作的价格和其他条件进行报价,然后从中选择与自己条件最接近、最优越的投标人达成交易的行为。
3、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4、FOB:即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价格术语之一。采用这一价格术语是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把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责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许可证贸易:又称许可贸易,是交易双方以签订技术使用许可协议的形式所进行的技术贸易,即通过签订许可证协议,许可人允许受许可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他的专利、商标或专有技术,而受许可人支付一定的报酬,作为取得此项使用权的价格的交易。
6、国民待遇原则:是指世界贸易组织的任一成员方在本国市场上对来自其他成员方的进口产品,在从其入境到被最终消费的整个过程中给予的一切待遇不应低于本国的同类产品。
7、自愿出口限制:是指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压力下,自动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特定商品对进口国的出口额度,超过额度即禁止出口。
8、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是一种银行信用,一经开出就是独立的完整的合同文件,在信用证方式下,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信用证支付解决了汇付和托收中买卖双方风险承担责任严重不平衡的缺陷,使买卖双方的权利都得到了可靠的保障。
9、福费庭业务:是指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的并经进口商往来银行担保的、期限在半年以上到5-6年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地售予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前获得货款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
10、离岸货币市场:离岸货币指存放于货币发行国之外的货币,因这种业务最初出现于欧洲而被成为欧洲货币。经营离岸货币业务的市场被称为离岸货币市场。
11、国际商务项目调研:系统的收集、记录和分析国际市场信息,以使企业能正确认识市场环境、评价企业自身行为,为其国际商务决策提供充分依据。与狭义的市场调查不同,它是对商务活动全过程的分析和研究。
12、不可抗力:又称人力不可抗拒,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避免的意外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
13、品质机动幅度:指经交易双方商定,允许卖方交货的品质与合同要求的品质略有不同,只要没有超出机动幅度的范围,买方就无权拒收。
14、国际保理:又称保付代理业务或承购应收账款业务,是指出口商以商业信用形式出口商品,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有关单据卖断给承购应收账款的财务公司或专门组织,即保理商,收进全部或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
15、总包合同:指约定一家承包商组织实施某项工程或某阶段工程的全部任务,对业主承担全部责任,履行承包商所拥有的全部权利的合同。
16、回避不确定性:是指不同文化中社会成员对不确定性风险的接受程度,即人们感觉到不确定性的威胁并建立制度和信念来减少或回避这一不确定性的程度。
17、要约:也称发盘或发价,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都属于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提出要约的一方成为要约人,另一方成为受要约人。
18、出口信贷:是指一个国家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增强本国商品的竞争能力,通过银行对本国出口厂商或进口商提供的贷款。出口信贷主要用于期限长、金额大的出口商品。
19、技术补偿贸易:指技术输出方向技术输入方提供制造某种产品的技术、机器设备、原材料或零部件、技术服务,在一段时间内,由输入方用进口技术和设备生产的产品或所得的收益偿付输出方的技术与设备价款的贸易方式。
20、转移价格:指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交易时采用的价格,由于转移价格的水平可以不受市场正常价格限制,因此通常认为调高或调低交易价格就可以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者子公司相互之间实现转移资金的目的。
21、国际商务:是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有关商品、服务、技术、生产要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交易或交流活动。
22、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增强投标竞争能力,减轻联合体各方因支付巨额履约保证金而产生的资金负担,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有关各方力量的相对不足,提高共同承担的项目完工的可靠性。
23、合同的解除:指合同在其有效期限届满和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得到履行以前,经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提前结束合同的效力,从而解除合同规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4、密集分销:指制造商尽可能通过更多的批发商、零售商销售其产品,当消费者对购买地点的便利性要求较高时,提供较高的分销密集性是十分重要的。
25、外汇掉期:是指在某一日期即期卖出甲货币,买进乙货币的同时,反方向买进远期甲货币,卖出远期乙货币。这样做的目的是在短期内可以使用乙货币而在长期又能确保以甲货币的形式实现外汇保值。
26、国际商务管理:是指在从事国际商务活动的过程中寻找、分析,评价有利的市场机会和不利的市场风险,作出相应决策并加以实施的一系列管理过程。
27、权利距离:是指一个社会中不同的组织和机构成员在权力上的差异程度。它强调的是人们如何看待不同个体在社会中权力大小的原因,如体力、智力、出身背景、职位上的差异,以及对权力的不平均分配这一事实的态度。在那些非常尊崇权威、强调服从的社会中,权力差距往往非常大。
28、倾销:是指以低于产品正常价值的价格,将产品输入到另一国的商业行为,一般认为,当外国企业通过倾销的方式将本国企业驱逐出某个行业的市场后,会利用其垄断地位抬高产品价格,谋取垄断利润。
29、循环信用证:指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可恢复使用直至达到规定次数或累积总金额为止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适用于分批均衡供应,分批结汇的长期合同,以使进口方减少开证的手续、费用和押金,使出口方既得到收取全部交易货款的保障,又减少了逐笔通知和审批的手续和费用。
30、限制性商业惯例:也称限制性商业做法、限制性贸易做法,是指企业或经济组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其他企业进入市场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限制竞争,从而可能或将会对贸易或商业产生不利后果的做法或行为;或者通过企业间正式或非正式、书面或非书面的协议或安排而具有同样作用的做法或行为。
31、关税配额:是指对商品进口的绝对数额不加限制,而对在一定时期内,在规定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和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或征收附加税或罚款。
32、国际多式联运:是以集装箱装载形式把各种运输方式连贯起来进行国际运输的一种新型运输方式。
33、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按合同规定在装运港口将货物装船并向买方提交约定的、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全套合格装运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合要求,即使合格的货物安全运达,也不算完成成交。
34、交钥匙工程承包:指工程承包方负责完成从拟订建设方案、设计、采购设备、土木工程、安装调试到人员培训等全部工作,直到项目建成,验收合格之后才交给委托方的一种工程承包形式。
35、整体产品:即市场营销中的产品,是指能够提供给市场、用于满足人们某种欲望和需要的任何事物,包括实物、服务、场所、组织、想法等,既包括有形的物体又包括无形的服务、观念。整体产品概念中由三个层次构成,即核心产品、有形产品和附加利益产品。
36、外汇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为了达到维持本国货币的汇价和平衡国际收支的目的,以法令形式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交易实行限制的一种制度。
37、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是一种委托加工的贸易方式,由国外委托方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承接方企业按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委托方在国外销售,承接方收取工缴费。对于委托方提供的设备价款,可结合补偿贸易的做法,以劳务所得的工缴费抵偿。
38、拍卖:是专门经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将货物公开展示,由买主出价竞购,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
39、特许经营:一般指一家已经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将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营管理方法或经验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使用,由此收取特许使用费的交易合作形式。特许专营权的接受方不仅要保证自己的产品达到特许方产品相同的技术标准,而且在产品的形式与服务的风格上也应与之保持一致。
40、弗罗廷贷款:指国际企业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通过一家国际银行作为金融中介进行的贷款。这样做可以绕过东道国政府为限制外国子公司将资金转移到母公司而设置的障碍,同时还可以避税。
41、项目评估:是指在有限的人力、时间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对被评估的项目所进行的专业化分析和筛选过程。
42、佣金代理:又称一般代理,是指在同一代理地区、时间及期限内,同时有几个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行为的代理。佣金代理人根据推销商品的实际金额和根据协议规定的办法和百分率向委托人计收佣金,委托人可以直接与该地区的实际买主成交,而无需向佣金代理人支付佣金。
43、可转让许可协议:指受许可人经许可人同意,并在许可协议允许的条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把协议项下的技术提供给第三者使用,但他要对原许可方负责。
44、核心竞争力:是指对企业的战略和业绩水平发挥根本性作用的资源和特长。核心竞争力的概念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相对于其他企业的资源和特长而言的。一般来讲。可以视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资源和能力应该是企业独有的。其他企业很难模仿或很难取得的。
45、精益生产:也称柔性制造,是指以较低的成本制造多品种的小批量产品的制造技术,它主要通过以下手段实现上述目的,即:减少复杂设备的生产准备时间和生产准备的次数;通过更好的安排生产时间提高设备的利用率;提高制造工序的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
46、最惠国待遇:是指一成员方对于原产于或运往另一成员方的产品给予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立即无条件的给予原产于或运往所有其他任何一方成员方的相同产品。即wto一个成员方给予其他任何一个成员方的产品的优惠待遇,所有其他的成员方的相同产品均有权享受。
47、进口配额制:又称进口限额制,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的限制。在规定的限额内,配额以内的货物可以进口,超过配额则不允许进口或者征收较高的关税或罚款后才能进口。
48、邀请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49、交叉许可协议:指许可协议双方将各自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专有技术相互交换。供对方使用,双方的权利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是非独立的。交叉许可一般不收取报酬。
50、资本预算:对投资的效益、成本和风险进行定量分析的活动。资本预算技术可以使企业管理层按照合理、客观的方式对不同的投资方式进行分析、比较和评估,从而作出更科学的投资决策。国际企业的资本预算包括现金流量估计和现金流量折现两个步骤。
2、招标:指购买产品或(服务)发包工程的机构欲将购买商品(服务)的名称规格、数量等级等成交的条件、方式、要求或者发包工程项目的概况、数量、质量、工期要求等信息,提供给多家愿意提供产品(服务)或承包工程的机构,要求后者对提供产品和承包工作的价格和其他条件进行报价,然后从中选择与自己条件最接近、最优越的投标人达成交易的行为。
3、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4、FOB:即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价格术语之一。采用这一价格术语是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把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责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许可证贸易:又称许可贸易,是交易双方以签订技术使用许可协议的形式所进行的技术贸易,即通过签订许可证协议,许可人允许受许可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他的专利、商标或专有技术,而受许可人支付一定的报酬,作为取得此项使用权的价格的交易。
6、国民待遇原则:是指世界贸易组织的任一成员方在本国市场上对来自其他成员方的进口产品,在从其入境到被最终消费的整个过程中给予的一切待遇不应低于本国的同类产品。
7、自愿出口限制:是指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压力下,自动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特定商品对进口国的出口额度,超过额度即禁止出口。
8、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是一种银行信用,一经开出就是独立的完整的合同文件,在信用证方式下,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信用证支付解决了汇付和托收中买卖双方风险承担责任严重不平衡的缺陷,使买卖双方的权利都得到了可靠的保障。
9、福费庭业务:是指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的并经进口商往来银行担保的、期限在半年以上到5-6年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地售予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前获得货款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
10、离岸货币市场:离岸货币指存放于货币发行国之外的货币,因这种业务最初出现于欧洲而被成为欧洲货币。经营离岸货币业务的市场被称为离岸货币市场。
11、国际商务项目调研:系统的收集、记录和分析国际市场信息,以使企业能正确认识市场环境、评价企业自身行为,为其国际商务决策提供充分依据。与狭义的市场调查不同,它是对商务活动全过程的分析和研究。
12、不可抗力:又称人力不可抗拒,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避免的意外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
13、品质机动幅度:指经交易双方商定,允许卖方交货的品质与合同要求的品质略有不同,只要没有超出机动幅度的范围,买方就无权拒收。
14、国际保理:又称保付代理业务或承购应收账款业务,是指出口商以商业信用形式出口商品,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有关单据卖断给承购应收账款的财务公司或专门组织,即保理商,收进全部或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
15、总包合同:指约定一家承包商组织实施某项工程或某阶段工程的全部任务,对业主承担全部责任,履行承包商所拥有的全部权利的合同。
16、回避不确定性:是指不同文化中社会成员对不确定性风险的接受程度,即人们感觉到不确定性的威胁并建立制度和信念来减少或回避这一不确定性的程度。
17、要约:也称发盘或发价,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都属于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提出要约的一方成为要约人,另一方成为受要约人。
18、出口信贷:是指一个国家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增强本国商品的竞争能力,通过银行对本国出口厂商或进口商提供的贷款。出口信贷主要用于期限长、金额大的出口商品。
19、技术补偿贸易:指技术输出方向技术输入方提供制造某种产品的技术、机器设备、原材料或零部件、技术服务,在一段时间内,由输入方用进口技术和设备生产的产品或所得的收益偿付输出方的技术与设备价款的贸易方式。
20、转移价格:指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交易时采用的价格,由于转移价格的水平可以不受市场正常价格限制,因此通常认为调高或调低交易价格就可以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者子公司相互之间实现转移资金的目的。
21、国际商务:是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有关商品、服务、技术、生产要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交易或交流活动。
22、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增强投标竞争能力,减轻联合体各方因支付巨额履约保证金而产生的资金负担,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有关各方力量的相对不足,提高共同承担的项目完工的可靠性。
23、合同的解除:指合同在其有效期限届满和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得到履行以前,经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提前结束合同的效力,从而解除合同规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4、密集分销:指制造商尽可能通过更多的批发商、零售商销售其产品,当消费者对购买地点的便利性要求较高时,提供较高的分销密集性是十分重要的。
25、外汇掉期:是指在某一日期即期卖出甲货币,买进乙货币的同时,反方向买进远期甲货币,卖出远期乙货币。这样做的目的是在短期内可以使用乙货币而在长期又能确保以甲货币的形式实现外汇保值。
26、国际商务管理:是指在从事国际商务活动的过程中寻找、分析,评价有利的市场机会和不利的市场风险,作出相应决策并加以实施的一系列管理过程。
27、权利距离:是指一个社会中不同的组织和机构成员在权力上的差异程度。它强调的是人们如何看待不同个体在社会中权力大小的原因,如体力、智力、出身背景、职位上的差异,以及对权力的不平均分配这一事实的态度。在那些非常尊崇权威、强调服从的社会中,权力差距往往非常大。
28、倾销:是指以低于产品正常价值的价格,将产品输入到另一国的商业行为,一般认为,当外国企业通过倾销的方式将本国企业驱逐出某个行业的市场后,会利用其垄断地位抬高产品价格,谋取垄断利润。
29、循环信用证:指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可恢复使用直至达到规定次数或累积总金额为止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适用于分批均衡供应,分批结汇的长期合同,以使进口方减少开证的手续、费用和押金,使出口方既得到收取全部交易货款的保障,又减少了逐笔通知和审批的手续和费用。
30、限制性商业惯例:也称限制性商业做法、限制性贸易做法,是指企业或经济组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其他企业进入市场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限制竞争,从而可能或将会对贸易或商业产生不利后果的做法或行为;或者通过企业间正式或非正式、书面或非书面的协议或安排而具有同样作用的做法或行为。
31、关税配额:是指对商品进口的绝对数额不加限制,而对在一定时期内,在规定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和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或征收附加税或罚款。
32、国际多式联运:是以集装箱装载形式把各种运输方式连贯起来进行国际运输的一种新型运输方式。
33、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按合同规定在装运港口将货物装船并向买方提交约定的、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全套合格装运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合要求,即使合格的货物安全运达,也不算完成成交。
34、交钥匙工程承包:指工程承包方负责完成从拟订建设方案、设计、采购设备、土木工程、安装调试到人员培训等全部工作,直到项目建成,验收合格之后才交给委托方的一种工程承包形式。
35、整体产品:即市场营销中的产品,是指能够提供给市场、用于满足人们某种欲望和需要的任何事物,包括实物、服务、场所、组织、想法等,既包括有形的物体又包括无形的服务、观念。整体产品概念中由三个层次构成,即核心产品、有形产品和附加利益产品。
36、外汇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为了达到维持本国货币的汇价和平衡国际收支的目的,以法令形式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交易实行限制的一种制度。
37、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是一种委托加工的贸易方式,由国外委托方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承接方企业按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委托方在国外销售,承接方收取工缴费。对于委托方提供的设备价款,可结合补偿贸易的做法,以劳务所得的工缴费抵偿。
38、拍卖:是专门经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将货物公开展示,由买主出价竞购,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
39、特许经营:一般指一家已经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将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营管理方法或经验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使用,由此收取特许使用费的交易合作形式。特许专营权的接受方不仅要保证自己的产品达到特许方产品相同的技术标准,而且在产品的形式与服务的风格上也应与之保持一致。
40、弗罗廷贷款:指国际企业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通过一家国际银行作为金融中介进行的贷款。这样做可以绕过东道国政府为限制外国子公司将资金转移到母公司而设置的障碍,同时还可以避税。
41、项目评估:是指在有限的人力、时间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对被评估的项目所进行的专业化分析和筛选过程。
42、佣金代理:又称一般代理,是指在同一代理地区、时间及期限内,同时有几个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行为的代理。佣金代理人根据推销商品的实际金额和根据协议规定的办法和百分率向委托人计收佣金,委托人可以直接与该地区的实际买主成交,而无需向佣金代理人支付佣金。
43、可转让许可协议:指受许可人经许可人同意,并在许可协议允许的条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把协议项下的技术提供给第三者使用,但他要对原许可方负责。
44、核心竞争力:是指对企业的战略和业绩水平发挥根本性作用的资源和特长。核心竞争力的概念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相对于其他企业的资源和特长而言的。一般来讲。可以视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资源和能力应该是企业独有的。其他企业很难模仿或很难取得的。
45、精益生产:也称柔性制造,是指以较低的成本制造多品种的小批量产品的制造技术,它主要通过以下手段实现上述目的,即:减少复杂设备的生产准备时间和生产准备的次数;通过更好的安排生产时间提高设备的利用率;提高制造工序的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
46、最惠国待遇:是指一成员方对于原产于或运往另一成员方的产品给予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立即无条件的给予原产于或运往所有其他任何一方成员方的相同产品。即wto一个成员方给予其他任何一个成员方的产品的优惠待遇,所有其他的成员方的相同产品均有权享受。
47、进口配额制:又称进口限额制,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的限制。在规定的限额内,配额以内的货物可以进口,超过配额则不允许进口或者征收较高的关税或罚款后才能进口。
48、邀请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49、交叉许可协议:指许可协议双方将各自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专有技术相互交换。供对方使用,双方的权利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是非独立的。交叉许可一般不收取报酬。
50、资本预算:对投资的效益、成本和风险进行定量分析的活动。资本预算技术可以使企业管理层按照合理、客观的方式对不同的投资方式进行分析、比较和评估,从而作出更科学的投资决策。国际企业的资本预算包括现金流量估计和现金流量折现两个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