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考点分析之无过错责任原则实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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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欣2
民法知识
【参考答案】
(1)应由电力公司和王某的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其中电力公司承担主要责任。 理由:
①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除受害人故意的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以外,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电力公司即使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不能免责。
②王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也应承担适当责任。
(2)赔偿范围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伤残用具费、伤残后的生活补助费等。
在本案例中,出现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其具体内容需要考生格外注意。相对于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比较特殊。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其主观上有无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军营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侵权责任法第7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危险事故的增多,继续坚持过错责任原则,会增加受害人证明行为人过错的难度,同时行为人也会力图寻找各种无过错的理由以免除自己的责任。为了化解社会矛盾,保护受害人权益,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无过错责任原则成为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在侵权法中得到运用。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以及高度危险责任等,均属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