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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法学常识习题带答案

时间: 谢君2 常识判断

  国家公务员法学常识习题(一)

  A、2号决定与1号决定错误性质相同,属于文字错误

  B、对同一行为给予三次处罚,既违反一事不再罚要求又构成反复无常

  C、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撤销2号决定书、作出3号决定应在一审期间内进行

  D、张某对3号决定不服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审查3号决定

  2、(不定项选择)甲欲枪杀仇人乙,但早有防备的乙当天穿着防弹背心,甲的子弹刚好打在防弹背心上,乙毫发无损。甲见状一边逃离现场,一边气呼呼地大声说:“我就不信你天天穿防弹背心,看我改天不收拾你!”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C、甲的行为具有导致乙死亡的危险,应当成立犯罪

  D、甲不构成犯罪

  3、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不服管理,违章作业,造成下列哪些损失,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

  A、1人死亡的

  B、3人重伤的

  C、直接经济损失达4、5万元

  D、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车间停产10天的

  4、下列被告(被申请人)负举证责任的是( )。

  A、行政诉讼中,证明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B、民事诉讼中,对原告提出建筑物发生倒塌致人损害的侵权事实,被告给予否认的

  C、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所受损害的事实

  D、行政复议中,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证明曾经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而该机关未履行的

  5、定期考核的结果影响着公务员的任职。导致按照规定程序降低公务员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的定期考核结果是( )。

  A、合格

  B、称职

  C、不合格

  D、不称职

  国家公务员法学常识习题答案

  1、答案: D

  解析:

  1号决定属于文字错误,2号决定属于签章错误,两者错误的性质是不相同的,A项错误;上述的3个决定中,每个决定都是对前一决定的纠正,即后一决定的作出都是对前一决定的否认,后一决定生效的同时前一决定就失效了。因此不存在三次决定都生效的情况,也就不存在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情况,B项错误;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撤销2号决定书,作出3号决定书的行为可以在复议期间进行,可以在一审期间进行,也可以在二审期间进行,没有必须在一审期间进行的限制规定,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0条第2款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因此,D项说法正确。

  2、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核故意杀人罪的中止和未遂之间的区分。《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题中,甲已经着手实行枪杀行为,但由于乙正好穿着防弹背心,未发生乙死亡的结果,这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故A项错误,B项正确。甲的行为已经具备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处罚性,成立犯罪。故C项正确,D项错误。故选BC。

  3、答案: C

  解析:

  本条考查的是我国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有关规定的理解,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条件是必须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重大伤亡是指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人以上;重大损失是指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据此,答案为C。

  4、答案: B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即应由被告(被申请人)负举证责任,B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原告对下列问题承担举证责任: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ACD项均在原告举证的范围之内,综上,故正确答案为B。

  5、答案: D

  解析: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降职,是指公务员在定期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而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的制度。故正确答案为D。

  本题相关知识点:定期考核按一定的周期和固定的程序、方法进行。定期考核是考核制度的主要形式,如果没有定期考核办法,就不能说已经建立了考核制度。目前世界上除了个别国家外,大多数把公务员考核的周期定为一年。从我国的实践情况看,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一般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对领导成员则普遍采取了届中、届末考核的方式。

  国家公务员法学常识习题(二)

  1、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B、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C、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部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诉讼时效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而使诉讼时效停止计算。根据以上定义,下面哪种情形将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A、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偿还款。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甲突然死亡

  B、甲借给乙人民币若干,约定一年后归还,到期后,乙未归还。经甲催讨,乙同意归还

  C、甲于前年2月15日被乙自行车撞伤,造成很大损失。经协商,由乙赔偿给甲2500元。直到今年2月10日,乙仍未支付赔款。甲准备起诉,但由于山洪暴发,道路不通,持续了十几天,因此直到2月底,甲才向法院提起诉讼

  D、小张与小黄是夫妻,两人感情一直不和。小张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小黄离婚。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终结前,小张在出差中因车祸死亡

  3、我国现有的最早的一部行政法典是( )。

  A、《武德令》

  B、《永徽律》

  C、《唐六典》

  D、《唐律疏议》

  4、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使用拉响警报器和回转警灯的警车,其他车辆应给让道,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 )。

  A、行政职权

  B、行政特权

  C、行政优先权

  D、行政强制权

  5、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是( )。

  A、前者是后者的依据和前提,后者体现前者的性质和要求

  B、前者指国家性质,后者指国家机构

  C、前者是国体,后者是政体

  D、前者是国家性质,后者是政治制度

  国家公务员法学常识习题答案

  1、答案: C

  解析: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这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方法,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A说法正确;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B说法正确;

  死刑有两种执行制度,一种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另一种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简称死缓)。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C说法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D说法正确。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C

  解析: 此题的要件包括①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②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③诉讼时效停止计算。A、D两选项中当事人死亡,诉讼自动终止,不符合要件②③,排除;B选项中没有诉讼,诉讼中止无从谈起,排除;只有C项中“山洪暴发,道路不通”是不可抗力,所描述内容均符合要件,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C选项。

  3、答案: C

  解析:

  A项,《武德律》是唐高祖时以《开皇律》为蓝本所制订的法典,共十二篇五百条,内容与《开皇律》基本相同,于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颁行。

  B项,《永徽律》是唐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人根据《武德律》和《贞观律》编撰的法典,于永徽二年(公元651 年)颁行。《永徽律》以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维护封建宗法制度,加强皇帝的权力,统治和镇压农民为主要内容,是中国现存最完备的一部封建法典,全文保存在《唐律疏议》中。

  C项,《唐六典》全称《大唐六典》,是唐朝一部行政性质的法典,是我国现有的最早的

  一部行政法典,也是现存最早的一部会典,所载官制源流自唐初至开元止。六典之名出自周礼,原指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后世设六部即本于此。

  D项,《唐律疏议》原名律疏,又名唐律、唐律疏义,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它是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

  故正确答案为C。

  4、答案: C

  解析:

  行政优选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行政职权而赋予行政主体许多职务上的优先条件。行政优先权的内容主要包括:(1)先行处置权。在紧急情况下,行政主体可以不受某些程序规定的制约,先行处置。(2)获得社会协助权。行政主体享有获得社会协助权,即行政主体在从事紧急公务时,有关组织或个人有协助执行或提供方便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3)行政行为的推定有效。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只要没有法律上的特定规定,原则上不停止该行政行为的执行。题干中的让道是获得社会协助权的体现,故正确答案为C。

  5、答案: ACD

  解析: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从本质上来看前者是国体,后者是政体,前者是后者的依据和前提,后者体现前者的性质和要求。B项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机构错误,人民代表大会才是国家机构。故选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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