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及答案
辽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一
C、山东省
D、浙江省
2、卢梭在《爱弥儿》一书中写到,妇女们应该在家中劳动,永远不要到需要讲话的公共集会上去……难道世界上还有比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的母亲更感人、更让人尊敬的吗?这表明卢梭反对妇女( )
A、争取人身自由权
B、获得劳动权
C、拥有教育权
D、享有政治参与权
3、在我国,结婚的必备条件之一是( )。
A、双方不得有血亲关系
B、双方完全自愿
C、双方签订婚约
D、男方不得早于23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1周岁
4、下列关于诉讼程序的选项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 )。
A、发回重审的案件
B、共同诉讼中,原告一方有50人
C、甲起诉乙,要求乙返还借款3000元,但起诉时乙下落不明
D、甲起诉乙合同违约,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无原则分歧
5、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他人的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对方的民事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种诉令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属于起诉的是( )。
A、某人因家中被盗而报告公安机关
B、某人因不服判决而向高级法院递交文书
C、某企业因对方不履行合同而将其告上法庭
D、被告因发现原告侵犯自己的权利而在诉讼过程中反诉原告
辽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D
解析:
2011年10月17日,财政部在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中指出: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故正确答案为D。
2、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察法律常识。题目看起来有些难度,其实通过参照选项分析,主要问“到需要讲话的公共集会上去”所反映的是公民的何种权利。A选项是人身自由,题中没有体现,B选项是获得劳动权,卢梭不是反对妇女劳动,与题意恰恰相反,C选项题中没有涉及到。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其中一项重要权利即为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其中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等。本题“到需要讲话的公共集会上去”很明显是一种参与政治的权利,所以选D。
3、答案: B
解析:
《婚姻法》第 5 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 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故本题选B。
4、答案: D
解析: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74条以及最高院、最高检、司法部在2003年3月下发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
(2)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4)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5)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D选项最符合要求,故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C
解析: 在材料中起诉的主体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象是人民法院,并且是民事权益受损。A项中报告公安机关,对象不一致,排除;B项中不服判决,不是民事权益受损,属于上诉,排除;C项中主体是企业,对象是向法院,符合;D项中已经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告的行为属于反诉,排除。所以本题的答案为C。
辽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二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哪些权利?( )
A、陈述权、申辩权
B、申请仲裁权
C、要求违法实施行政许可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给予补偿的权利
D、提起民事诉讼权
2、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哪类人有权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
A、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B、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D、被害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3、工资:作为劳动报酬而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哪个不属于工资?( )
A、某农民工给老孙家搬了两车杂物,老孙给他50元钱
B、大学生小张在“麦当劳”打工,老板按每小时10元的标准付他报酬
C、某国有企业改革后,企业按每月200元的标准给待岗职工发生活补贴
D、由于这个月保姆帮家里做了额外的工作,主人给她买了一套衣服作为报酬
4、某国驻华外交官参与了一起走私案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 )。
A、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B、由我国司法机关解决
C、由该国司法机关解决
D、由我国司法机关同该国驻华使馆协商解决
5、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限制责任能力的人有( )。
A、又聋又哑的人
B、盲人
C、精神正常时期的间隙性精神病人
D、醉酒人
辽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A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A项正确;
B项申请仲裁权不正确,但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C项“国家补偿不正确”,应为“赔偿”,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D项不正确,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
故选A。
2、答案: 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故本题选C。
3、答案: C
解析: 根据定义可知,C项中的“生活补贴”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故不属于工资。因此,本题答案为C选项。
4、答案: A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触犯我国刑法的行为,并非不构成犯罪,而是犯了罪不交付我国法院审判,他们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一般有下列几种方式:(1)要求派遣国召回;(2)建议派遣国依法处理;(3)对罪行严重的,由我国政府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限期出境。故正确答案为A。
5、答案: AB
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的限制责任能力人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正确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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