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胜高考网 > 公务员 > 申论辅导 >

公务员申论热点话题

时间: 思晴2 申论辅导

  公务员申论热点话题(一):空气污染治理

  一、政策背景

  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国务院2013年6月 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会议认为,治理好大气污染,当前必须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多管齐下、科学施策,把调整优化结构、强化创新驱动和保护环境生态结合起来,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会议确定了防治工作十条措施。

  减低环境污染犯罪入罪门槛

  环境污染犯罪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权利,因此,实现山清水秀美丽中国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刑事司法手段不能缺位。2013年6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司法解释《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降低环境污染犯罪的入罪门槛,严密环境保护刑事法网。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修订结束,并且获得国务院原则通过,8月份将正式出台。据透露,与国务院此前已对外公布的大气污染治理“国十条”相比,上述行动计划包含的目标将更加详细,相对应的措施也更加严格。环保部将根据上述行动计划,部署一系列行动来治理大气污染,包括严惩环境违法行为,联合多部门建立并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等。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这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重点区域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要分别下降10%、5%。这份规划最大的亮点,就是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PM2.5污染问题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权益。

  二、落实情况

  中国祭出重拳,强力治理大气污染。从部署的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来看,重点领域是工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石油、化工等重化工业。此举将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转型。 不过,我国日益突出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治理好大气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工业结构、能源结构、城市规划、产业布局等方方面面,想要在短期内得到根治不现实。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建设与城市安全处于严重失衡的状态,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正使我国城市逼近大规模生态危机的边缘。

  【百姓怎么看】

  观点一 整治大气污染 人人有责

  人民网网友追风逐洋:“整治大气污染,匹夫有责”,解决问题的根本还是全民素质的提升。公众自觉使用小排量代步车或公共交通工具;企业自觉不排污;政府不唯GDP论“英雄”。牺牲环境来发展经济的模式已被证明不可取,整治大气污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也可以走出新的路子。

  观点二 严控排污 加强绿化

  人民网网友昆仑奴1007:工业污染曾经是不少国家或地区空气质量的“头号杀手”,在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的同时,还必须加强城市绿化,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公共交通和绿色交通,鼓励绿色出行。

  观点三 治理空气污染 全面行动

  人民网网友巴蜀莠民:治理大气污染切莫“雷声大雨点小”,全国上下必须行动起来,拿出信心和决心。既要“节流”,治理“工业、尾气、供热、扬尘”四大污染源,抓好钢铁、火电等大气污染“大户”整治;也要“开源”,植树造林、建设城周生态屏障,提升环境自净能力。

  【专家怎么说】

  在短期内从根本上改变G D P导向指挥棒的难度很大,因此还要通过制度上制约地方政府的行为。首先要推进环境信息实时公开,制约地方政府对环境执法和环境诉讼的干扰;其次是强化地方党政“一把手”的环保职责,要改革考核政绩的传统模式,实现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还应打造要公众深度参与环保公共事务的平台,让公众对环保公共事务的每一次投诉或举报件件有着落,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让公众的监督落到实处。——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 马军

  政府应比个人承担更大的责任。空气污染的产生有诸多原因,政府要借鉴国外污染治理经验,根据污染源制定针对性政策,制定更严格的各行各业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时地修订更新相关规划、标准,还要加大执行的力度,完善落实规划。——能源基金会 赵立建

  政府的政策在过去一段时间对大气污染的治理力度的确不够,具体执行的问题也有很多,但只要改善这方面问题,再增加资金和科技投入,蓝天重回中国大部分城市的日子不会太远。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例子,20年以内应该没有问题。——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潘小川

  应增加相应规定,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与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环境经济制度的衔接,并尽量使得制度设计具有“刚性”约束力,以便该制度将来对环境保护起到真正的促进作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竺效

  【政府怎么办】

  [空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整治城市扬尘。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 、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2013年6月3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2013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等环境违法问题。并决定于今年5月至11月在全国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加强对电力企业燃煤机组、钢铁、水泥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管,加大对企业废水排放的排查力度,严查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废水的违法行为。 二是集中开展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和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 三是全面排查整治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严肃查处医药企业超标排放、偷排漏排、采用非法手段转移偷排废水、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等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控制PM2.5]

  环保部提出了PM2.5污染防治目标:到2015年,建立有效的排放监控机制和考核机制,构建完善的政府和企业目标责任制,基本建立起重点区域PM2.5污染防治体系,并逐年减少PM2.5排放总量;到2020年,建立区域层面大气污染监测、评估、监督体系,PM2.5排放总量显着下降。 各地在开展PM2.5排放总量调查的基础上,实行PM2.5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PM2.5纳入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不断削减排放总量,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PM2.5的产生和排放。

  [权威论述]

  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

  大气污染防治既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经济升级的重要抓手。当前必须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多管齐下、科学施策,把调整优化结构、强化创新驱动和保护环境生态结合起来,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确保防治工作早见成效,促进改善民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

  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但是我们必须要有所作为。我们一方面要加大环保执法和其他相关方面的工作力度,另一方面要提醒公众加强自我防护。这件事需要树立全民意识,需要全民参与,共同治理。——

  坚持努力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加大水、空气等污染治理力度,不损害民众健康是环境质量的底线。——

  积累问题是一个长期过程,解决问题也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但是我们必须有所作为!我们一方面要加大环保执法和其他相关方面的工作力度,另一方面要提醒公众加强自我防护。这件事需要全民参与,共同治理。——

  我们必须改变粗放的生产方式,生产、建设、消费,都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落后的生产能力应该淘汰,而且必须淘汰,要严格执法。同时,过度的消费方式也要注意。——

  我们一方面加大环保执法和相关方面的工作力度;另一方面,提醒公众有污染、损健康,要自我防护。这就需要有一个全民的意识,全民的参与,共同的行动。——

  我们要抓紧修订法律法规,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着力解决责任不落实、公众环境权益保护力度不够、环境违法行为惩处不力等问题。——环保周生贤

  结语:

  蓝天白云是人们对美丽中国最朴素的理解,治理大气污染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应出台措施、打出重拳,彰显出对遏制大气污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存环境问题的决心。

  公务员申论热点话题(二):遏制欺骗性乞讨

  最近,网上一张职业乞丐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照片又一次刺痛了社会的神经。照片中这位老人,蜷缩在邮政局的柜台下,守着面前一堆小山一样的零钱,不停地数着。他每月能往老家汇款万元左右,逢年过节有时能有两三万。无独有偶,央视《新闻1+1》也揭秘,河南郑州繁华区一些职业乞丐,一天“收入”能有两千元左右。随着媒体对“职业乞丐”的报道,这一社会边缘群体再次进入公众视野,并且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尤其是一些媒体在报道中对职业乞丐“月入数万”“收入超白领”的表述,更是激起了公众各种复杂情绪。乞讨者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乞讨者高收入超过城市工薪族,这种说法引起了社会不少争议。

  【标准表述】

  现代意义上的乞讨与传统意义上的“要饭”早已相去甚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乞讨大军早已涌进城市,讨要的东西也不再是口粮,而是钱。一部分乞讨者长期或者短期不从事社会生产劳动,不去创造社会财富,而是依靠他人的劳动果实为生,利用人们的同情获得食物和钱财。这种现象的危害是巨大和显而易见的,这种现象长期存在容易滋生信任危机与大众冷漠,纵容好吃懒做,最终导致社会不公。职业乞丐高收入的现象伤害了社会的良心,有损社会公平与正义,令人愤慨。我们应该对这种现象加强管理、多方协作,完善救助体系,从根源上杜绝职业乞讨的现象。

  【具体措施】

  一、用法律约束欺骗性乞讨。

  法律本不禁止乞讨行为,但乞讨也须遵守最基本的法律规则。然而,一些乞讨者编织故事,如家人生病、钱包丢失等,这就是涉嫌诈骗;一些人故意将他人致伤致残并逼迫其乞讨,这更涉嫌多重犯罪,这都需要通过地方立法给出更为合理的界定。

  二、用制度规范来管理乞讨。

  虽然现行法律已经对违法乞讨有着不少规定,但执法却依然形同虚设。在城市的天桥、医院门口,我们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明显乞讨骗局,可是,并没有任何一个部门进行干涉。因此,政府管理部门更应该责任明确,对于特殊地段加强监管。

  三、用人心杜绝欺骗性乞讨。

  乞讨者的弱者形象和强势的高收入形成巨大反差,不得不说,民众在行善的同时需要多一份思考和考量。同时,对于乞讨者而言,更需要对自己的内心进行反省,通过自己的能力获取财富而非简单的骗取人们的善心。只有从根本上使人们的内心多一道自省的标准,使社会财富更好的分配,才能真正杜绝欺骗性的乞讨。

  五、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对没有或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给以生活保障,让其有自力更生的能力,帮助其寻找相应的工作渠道。

  公务员申论热点话题(三):垃圾分类

  随着城市发展的加速,城市垃圾越来越多,一些城市甚至出现了“垃圾围城”的隐忧。垃圾分类投放和回收利用是减少垃圾和垃圾资源化的有效方法,也是城市垃圾治理的大方向。但自从提倡垃圾分类以来,出现了不少问题,垃圾分类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14年前,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14年过去了,试点还在“试点”,垃圾依然“分不清”。

  2014年9月,北京市率先在位于西城的两个小区试点,安装绿色智能资源回收机,并现场发放环保卡。目前全市已经有100多个社区达成智能资源回收机的安装意向,资源回收机、综合回收屋等也在国庆节之后陆续在北京化工大学等高校上岗。预计两年之内,北京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将有5成以上被回收再利用。

  2014年6月,杭州拟建垃圾焚烧项目,引发当地不少市民的反对。解决“垃圾围城”难题已迫在眉睫,而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重要举措,应该下更大力气加以推进。

  自2014年5月1日起,上海开始实施《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一方面可解决上海垃圾分类方面的地方立法问题,另一方面,在生活垃圾的具体类比上,也有了较大进步。

  【标准表述】

  [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在国际上,城市垃圾处理是长期困扰政府和市民的环保难题。一般来说,传统的垃圾处理方法是填埋和焚烧。

  填埋

  中国城市的垃圾处理起步很晚,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进行垃圾处理,之前,垃圾都是露天堆放。时至今日,国内大部分城市垃圾处理采用的方式仍然以填埋为主。

  然而,虽然填埋方式被广泛使用,但随着技术的进步,理想的垃圾填埋场却越来越少,特别是在一些发达国家,填埋处理所占的比例已呈大幅下降趋势。导致填埋场数量下降的原因有三条:旧填埋场逐渐达到其饱和状态;新填埋场选址困难;由于环境保护标准不断提高,一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填埋场被迫关闭。

  焚烧

  焚烧,曾是世界上许多大城市的首选。通过焚烧垃圾来发电,既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垃圾的体积,又利用其产生新能源。

  近年来,国内也有一些城市采用焚烧的方法处理垃圾,但就在垃圾焚烧厂遍地开花后,人们却发现了比垃圾灾难更可怕的二恶英——这是一种极危险的致癌物,在目前已经认识的环境激素中,它的毒性最大。

  尽管如此,在土地填埋接近饱和后,仍有很多人将垃圾焚烧作为未来的发展趋势,2014年4月国家又对垃圾焚烧的发电价格进行了调整,新规定的出台对于行业长期发展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看过“公务员申论热点话题”

9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