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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务员申论经典范文

时间: 谢君2 申论辅导

  湖北公务员申论经典范文(一)

  当前,社会心态的主流是好的,人们的精神风貌、价值观积极向上,人心普遍思富、思安、思稳、思和。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很多人因工作、生活、前程、财富,往往表现出一种焦虑不安、浮躁不定、紧张不已的情绪,这种情绪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急功近利、盲目攀比、狭隘极端、迷茫失落等消极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事实上,社会心态多元化,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不良的社会心态,却会反过来阻碍社会发展,并由此产生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因而,在当前社会背景下,认真领会并积极弘扬“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国人共同的价值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践行共同价值观,价值引领是基础。共同价值观是由共同的价值追求,共同的行为规范,共同的思想基础构建而成。我们要建立的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是体现社会主义社会本质要求和鲜明特色的社会风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行方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最终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践行共同价值观,党员干部是示范。官德为百善之首,“官德隆,民德隆;官德毁,民德降”,良好的党风政风对于社会风尚的净化、提升具有关键作用。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不断地锤炼自己的思想道德,认清“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自觉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在大是大非面前清醒坚定,在急难险重任务前挺身而出,在道德操守上慎独慎微,在廉洁自律上善始善终,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群众作出示范,努力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标杆。

  三、践行价值观,实践活动是关键。培育、形成共同价值观,空泛说教并不是其题中应有之义,从群众心灵升华而来的共同价值观,理应再回到人们的一件件小事中、一样样工作中、一个个活动中。只有落在多彩的活动中去,才能形成人人参与、逐步认同、全面实践的氛围,才能将共同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最终形成建设精神富有中国的强大合力。

  总之,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国人共同价值观,将因其富有现实针对性而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共鸣,从而引领人们在思想上孜孜以求,在行动上身体力行,真正过上“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

  湖北公务员申论经典范文(二)

  用“底线思维”谋安全发展

  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感“底线思维”对于引领民航安全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安全是根、服务是魂。”安全是民航的根本,前段时间发生的马航事件再次警醒我们,对于民航企业来说,有安全不等于有一切,没有安全肯定就没有一切。东航作为旅客运输量排名世界前五的航空公司,每天要执行国内外1800多个航班、运送20多万旅客,这就等于每天要移动一座城市。可以说,安全压力非常大。

  这种安全压力,要求我们“凡事从最坏处准备”。很多人认为“安全是常态,不安全是偶然的”,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不安全是常态,所以风险对于企业是常态。没有发现风险或发现不了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我们要“在最坏的可能性上建立我们的政策”,“把工作放在最坏的基础上来设想”。

  有人讲过,“安全上送人情,就是送人命”。树立“不安全才是常态”的观念,就要学会“无事生非”,这个“非”就是问题隐患,要预测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我们要去找,要去分析,时刻想到没有发生问题不等于没问题,今天没有发生不等于明天不会发生。就是要坚持“小题大做”,出了问题,不仅要从问题的本身找问题、就事论事,更要从系统上去找问题,从多方位去思考、从不同角度找漏洞。就要善于“追根溯源”,弄清楚为什么发生,搞明白问题的深层原因。最后就要做到“举一反三”,不断针对这种新的情况,去研究新的问题、采取新的措施,以避免在其他方面可能发生新的风险。

  当然,我们讲“凡事从最坏处准备”,最终是为了“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我们讲风险,并不是只要安全,不要生产。没有生产效益的安全是无用的,如果消极地思考面对,那么飞机停在地面上是最安全的。所以,我们不能就安全谈安全,而应该看到,安全的价值在于安全本身的价值和它能够创造出的价值。如果有风险绕着走,不敢承担责任,不敢得罪人,风险肯定会无限扩大,更谈不上创造什么价值了。

  这里面还有一个辩证法,保证安全的时间越长,就能越长时间地保证安全。为什么这样讲?过去有人说,保证安全时间越长,就会离事故越近,说这是一个概率问题。我不同意这个观点,概率是存在的,当概率无限小的时候,就没有概率了。因为,保证飞行安全的时间越长,经验积累就越多、飞机设备改进就越先进、机场保障能力就越强,就越能长时间地保证飞行安全。

  用“底线思维”实现安全发展,选人用人很关键。各级管理人员要大胆管理,严格要求,让员工在包括安全管理在内的各项工作中能够说实话、讲真话。管理人员不要听假话、听大话,只有听实话、听真话,才能知实情、办实事。用“好干部”的标准选人,以“三严三实”的作风干事,就能形成安全工作新的凝聚力,迎接安全工作的新挑战,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湖北公务员申论经典范文(三)

  法治中国建设与人权保障

  自去年始,中国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全方位展开。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成为这次改革的重大内容和最显着的主题。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标志着各个领域分头推进的法治建设阶段已经结束,基于顶层设计的整体推进的法治建设新阶段开始,也标志着国家“全方位一体化”的法治观形成。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治理国家的能力,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加快建设公正权威的司法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个案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中国建设的路径既清晰又务实,这一切都反映在了法治与人权保障机制对社会关切的积极及时回应上。

  立法是否科学,制定的法律法规是好是坏,社会应有发言权。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定废止实行了50余年的劳动教养制度。劳动教养制度在我国法治不健全、社会治理能力不高的特定社会条件下,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教育挽救违法人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人权发展环境的变化,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宪法法律权威,依法废止劳动教养制度顺应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大势。实行了4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形势的变化,对此项政策加以调整完善也是水到渠成。全国人大会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依法作出决议: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地方各级人大及其会随即响应,相继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确保此项政策依法落地。

  执法是否严格,执法是为民还是谋私,是文明还是野蛮,社会公众自有公断。执法必严,执法为民,文明执法是法治的应有之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就是让政府权力全天候接受阳光的照射。去年以来,新一届政府开始了一场以“清权、减权、制权”为核心内容的权力自我革命。大幅砍伐审批事项,权力清单制度快速建立,清单之外的审批一律不再实施。一年多的时间内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达400多项。“法无授权皆禁止”的行政执法原则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全面铺开,实现了从单纯量的精简到质的跨越。除了清权和减权,政府还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减少执法层级,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我们高兴地看到,各级政府正在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注重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尤其是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内,努力做到程序上的步骤清楚、机会平等、方法得当、期限明确,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申辩权、公众参与权和救济权等基本程序权利,通过指导、协商、教育等非强制性的方式实现行政目的,严格杜绝执法简单化、粗暴化的倾向,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司法是否公正,所作的判决是曲是直,当事人需要感受到,社会需要看得到。如何在司法过程中贯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如何确保司法公平正义,不仅需要理念的转变与创新,更需要严丝合缝的原则与规则体系的支撑。2013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共548条,是最高人民法院条文最多的司法解释; 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出庭、二审开庭、限制发回重审、严格上诉不加刑等保护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原则与制度进一步规范细化。公正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以公开促公正成为司法部门的自觉,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除法定不予公开的以外均要求在互联网公布;各级各地法院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2013年的__案,广受社会关注,在济南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庭审时,实现了微博全程直播,引发海内外广泛关注,产生了很好的示范性效果。

  进入2013年,浙江张辉、张高平强奸案等数起冤假错案相继曝光,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背景下,司法实务部门做出了快速高效的反应,依法予以改判并予以国家赔偿,同时启动对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调查与追究程序。在此同时,司法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更具体、更细化、更具可操作性的保障人权的规定,探索启动了一系列设计更严密、执行更高效、结果更公平的保障人权的措施。各级司法实务部门相继建立健全了防范刑事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要求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等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首次明确提出要坚持疑罪从无原则,规定对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这些举措不仅体现了公正司法的进步,也为司法改革的全方位推进创造了积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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