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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申论考什么 申论测试的特点与性质(2)

时间: 谢君2 申论辅导

  (二)应对之策——准确定位,明确方向,勤而行之,高效备考

  针对考试大纲的重大变革,要想谋求制胜之道和高分之道,必须准确定位,从而明确方向,勤而行之,高效备考。其中,明确定位最为重要。考生备考的第一要务就是在最短的时间里,明确报考岗位性质,有针对性、有重点、有方法、有步骤地进行复习备考。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综合类和执法类在能力要求上的区别,简言之,综合类重务虚,即重战略、重宏观、重思想、重系统方案;执法类重务实,即重细节、重微观、重执行、重具体措施。因此,考生们应针对自己报考岗位的实际,复习备考。对此,我们总结应对对策如下:

  1、思维永远是申论考试第一性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

  申论思维有其共性的地方,例如都强调归纳性思维、实践性思维。但两类考试有所侧重。

  综合类重辩证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辩证思维需要把握三个关键词:一是“两分法”。二是“结合”。三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辩证法要求绝不能片面、僵化地对待特定事实。要全面地概括材料的内容,多角度、多层次地分析原因和评价问题。要根据问题的特殊性,灵活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尤其不能把“万能八条”当成不变的教条和现成的答案。

  执法类重规律性思维和常规性思维。因此,执法类考生要注重总结公务员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的套路性和规律性工作方式和方法。例如,要注重解决具体矛盾纠纷的套路:沟通机制—妥协机制—落实机制;组织计划的基本套路:培训学习—任务分解—明确分工—组织协调—加强监管(狠抓落实)—总结反馈;事后化解危机的套路:追源头—溯主体—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查漏洞—控制犯罪嫌疑人—彻查失职渎职行为。

  2、阅读理解题要注意区分。

  两类考试的阅读方法是共同的,都要用“三遍四步”法。但在题型和作答方面有不同的要求。

  综合类在阅读理解方面要求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表明需要考生看问题看得透,看得深。这表明考题将以概括主要问题、概述启示、找出焦点等揭示主要问题的题型为主。这类题型本质上为概括+分析题。

  执法类在阅读理解方面要求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重在恰当地解释。因此,此类考题将以概括主要内容、主要信息等梳理材料内容的题型为主。考生要重点训练对材料进行分门别类的能力,要能够判断出材料是一个还是几个特定事实,材料之间是并列的横向关系还是表现、原因和对策的逻辑的纵向关系。从阅卷的角度来说,对于执法类的考题来说,结构方面的给分可能会占到相当的比例,完全靠采分恐怕不容易拿到高分。

  3、综合分析能力考查出谋划策的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考查贯彻落实能力。

  综合类在综合分析能力方面强调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分析问题。我们必须明确多角度的具体内涵。简言之,对于宏观问题要学会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角度考虑问题。对于微观问题要学会从思想、制度、技术和主体等角度思考问题。这种多角度分析问题的方式是我们一直强调的。

  执法类强调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简言之,要学会事前组织计划的套路和事后化解危机的套路。

  事前组织计划的基本套路:培训学习—任务分解—明确分工—组织协调—监管落实—总结反馈;

  事后化解危机的套路:追源头—溯主体—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查漏洞—控制犯罪嫌疑人—彻查失职渎职行为。

  4、提出对策题要明确侧重点。

  综合类强调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强调“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这三部曲,这就要求考生在提出对策时要严格依照三步骤解题法,即第一步找问题及其原因,第二步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第三步验证对策的有效性。与此同时,综合类在这方面更强调提出方案,这就凸显了解决问题的系统性,因此对策的表述要偏重宏观方面的战略和思路,在对策中只要能提到政策实施的主体和内容即可。

  执法类仅强调解决问题,没有强调提出问题,仅强调“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这就对考生在找问题及其根源方面的要求有所降低。“措施或方法”更强调对策的可行性和具体性,因此执法类考生在对策的表述上要更好地体现微观方面的具体措施,即灵活地使用万能八条,在发散型思维的指导下,做到变形和增容,要使对策具有实行的主体、对象、方式、内容和效果或目的。

  5、表达能力方面的要求不同决定了题型会有所区别。

  写作题是不可缺少的。但二者的要求各不相同。

  综合类要求考生能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换言之,这里对“议论”方式和“思想”的强调,表明要求考生在写作时要有自己的思考,要求考生要写出彩头和亮点来。因此,可以说,综合类考生要做好写议论文(具体可分为策论文、政论文和评论文)的准备。

  执法类没有强调“议论”的方式和考生要有自己的思想观点,仅强调“说明、陈述或阐释”,即能把事情写出来,并能写清楚、写明白就可以了。这就不需要考生在作答时有太多自己的思考和想法。因此,执法类考生要做好写作策论文或非法定公文的准备。例如,要求写公开信、新闻发言提纲、政策建议、调研报告等这种类型的题目就符合对执法类考生表达能力的要求,考查的可能性会非常大。

  申论考试的性质

  申论考试,是具有模拟公务员日常工作性质的能力测试。作为公务员,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应当有所认识和有所思考,并且具备较高的思想水平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申论考试所提供的一般都是社会性较强的背景材料,让考生去进行分析和论述,从而测查考生处理公务员日常事务的潜能。

  申论考试,要求考生具有比较丰富的常识,但不会对某种专业知识特别倾斜。由于考生来自各个方面,所学专业很不相同,所以申论考试中让考生处理加工的材料大都具有普遍性、非专业性。比如2000年考题,粗看所给材料,可能以为学法律专业的考生会占便宜,其实红星新村居民状告印刷总公司的事并不是从法律角度所能解决的问题。再比如2001年考题,看似医药卫生问题,其实问题的解答与医药卫生专业知识水平高低并无关系。申论考试的试题,对学哪个专业的考生都是公平的。

  申论考试所给的材料,可能涉及面很广,但试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也就是说,问题的解决方案一般是具有可行性的。比如2000年试卷的问题,可以通过城市建设合理规划获得根本性解决,当然必要的补偿也应有所考虑。又如2001年试卷的PPA问题,是当时社会热点之一,但完全可以通过舆论的正确引导来化解百姓的不安心理。申论考试不会引导考生漫无边际地遐想,不管问题多么复杂,涉及面多广,人们的见解多么莫衷一是,都是能够解决的。这样的命题思路,是由公务员录用考试性质决定的。

  申论测试的特点

  前面提到,申论测试既不同于古代选拔贤良的策论,也不同于当今的大学入学的作文考试,它具有自身的特点。

  (1) 测试形式灵活多样

  申论测试除了所给出的材料部分外,其答卷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概括部分,二是方案部分,三是议论部分。就文体而言,概括部分可能是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应用文中的某一种形式,也可能综合了多种文体形式;方案部分,则是应用文写作;第三部分自然是议论文写作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申论测试既考查了普通文体的写作能力,也考查了公文写作能力,测试形式非常灵活、实用。

  (2) 测试背景资料涉及面广

  申论测试的目的是为了选拔国家公务员,因此十分注重对考生的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的测试。为反映这一要求,申论所给定背景资料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内容,涉及范围极其广泛,且表述比较准确,一般不会出现偏差。

  申论的背景资料所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有定论,也有一些问题尚无定论或存在争议,需要考生自己去理解、分析和判断,并做出结论。至于一些难以定论的问题,特别是一些争议激烈的前沿问题,一般不会成为背景材料。

  (3) 测试目的针对性强

  申论测试考查的目的明确,针对性很强,即主要考查考生阅读、分析、概括、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能力主要通过对背景材料的分析、概括、论述体现出来,从所提出的方案对策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体现出来。从这一角度看,考查的目的与测试的命题是密切相关的有机整体:目的具有针对性,试题也具有针对性;试题为测试的目的服务,目的则是试题设计的指导思想。

  (4) 测试标准具有先进性和国际性

  选拔公务员的申论测试,一开始就借鉴了一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不仅注重对应试人员能力和素质的考查,而且也注重对应试人员将要从事行政机关工作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能力素质的考查。在科目设置、考试形式上都是按国际标准设计的,在内容上体现了中国特色。

  西方一些实行公务员制度时间比较长的国家的公务员考试,是分类分等、定时定期进行的,人员的选拔录用与职位紧密结合,采用不同的试卷,以满足不同岗位、不同职位对人员的不同需求。我国也将逐步在公共科目试卷中,体现中央国家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在用人上的不同要求,逐步作到分类、分等、定期考试。

  (5) 没有确定的标准答案

  申论测试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确切、固定、惟一的标准答案。从资料背景来看,都是有关当前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等社会问题,有的已定论;有的尚未定论,完全要考生自己来解决。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是提出对策或是对对策进行论证,都不会有一个确切、固定、惟一的标准答案。

  以对策部分为例,这部分是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个办法要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但是针对性和可行性是相对的,在不同地区以及发展中的不同阶段,解决问题的办法就不可能一样,更何况有的目前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合理的方案,因此哪一种更为合理,针对性与可行性更强,要对若干方案比较论证后方能确定。又比如论证部分,抓住什么问题、从什么角度论证、采取什么方法与结构,要适合自己的特长,因而也决不会有一个具体惟一的标准。因此论证(作文)部分的评定,也只能是综合的、全面的、等级式的,不可能有确切的惟一的标准。

  正因为申论测试没有确定的答案,这给了考生以发挥的空间,不同的考生完全可以较充分地展示各自不同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有利于选拔者挑选到满意的人才。

  (6) 测试具有前瞻性

  申论测试注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整个社会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公务员考试命题不仅会与这种发展趋势相适应,而且还会体现出一定的前瞻性。

  研究一下申论试题就会明白,申论考试的结构比较规范,总体上分为三大部分:首先是注意事项,说明答卷的要求、时间,提出指导性建议
看过“申论测试的特点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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