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范文
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范文(一)
古人讲,“后生可畏,来者难诬”。从上个世纪80年代“知识导向”的不拘一格降人才,大胆任用青年才俊,到今天“实践导向”的“宰相必起于州部”,严格培养年轻干部,我们党历来对年轻人寄予厚望。如果说当年的干部年轻化政策,极大地推动了改革开放事业,今天进行许多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同样离不开年轻人的拼劲儿和闯劲儿,离不开一支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年轻干部队伍。
年轻干部成长,既要靠个人努力,更要靠组织培养。如何培养,大有学问。高尔基说过,“爱孩子是老母鸡都会做的事情,可是要善于教育他们,这是国家的一桩大事了”。正所谓“严是爱、宽是害”,培养年轻干部,不等于哄着、护着、捧着,坚持严字当头、从严管理,才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构筑起一道屏障。实践表明,“镀金式”“温棚式”的培养,造就不出堪当大任的好干部;年轻干部不经过艰苦磨练,很难在关键时刻经受住考验。
“早熟果子长不大,拔苗助长易夭折”。年轻干部要走的路很长,面临的诱惑很多,严格要求是最好的爱护。缺乏严格的监管约束,“年轻得志”就容易成为“得意忘形”。2013年,浙江省检察机关查处的干部贪污贿赂案件中,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就达291人,其中25岁以下新进人员就有27人。试想,对他们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如果有人及时咬咬耳朵、拉拉袖子,早提醒、早纠正,可能就不会有后来的摔跟头了。避免好人主义,不搞一团和气,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让年轻干部有所敬畏、有所戒惧,避免成长“黄金期”变成干部“危险期”,这才是真正对年轻干部负责、真正对党的事业负责。
我们选拔年轻干部,不是为了出大官,而是为了干大事。不经历非常之事,难以成非常之才,避免好人主义,就要从严培养。现在,一些地方对要培养的干部“苗子”百般呵护,为他们设好台阶、铺好路子,而恰恰忽略了基层岗位和艰苦环境磨练这个重要环节。有的年轻干部粗看起来经历很丰富,但仔细一看,每一个台阶的时间都很短,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而且都不是吃劲的岗位,没压上担子,自然也就收不到效果。
从家门到校门再到机关大门,今天的年轻干部,尤其需要补上基层和实践这一课。正如中央领导强调的,既然是选拔好干部,就要放到最艰苦的地方去重用、考察、培养,不能放在最富裕、最舒适的地方露头露脸,好钢就要用在刀刃上。只有经历过基层一线的摔打磨砺,才能加深对国情、社情、民情的认识;只有到重要台阶和关键岗位上去挑重担,才能在干事中长本事,在历练中变“老练”;只有多“墩墩苗”,沉下去、融进去,年轻干部才能显示出其厚重,才能在未来发展中走得更稳更远。
好人主义培养不出好干部,要求不严造就不出好人才。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理干部;从严管理干部,核心是从严选拔干部。大量事实表明,一个人官瘾太重、升迁欲太强,就难以保持谋事的平和心态和干事的持久激情。对于年轻干部来说,如果热衷于搞自我设计,醉心于“晋升路线图”,干一点事就希望得到“回报”,刚刚提拔就琢磨“再上一个台阶”;如果只善于风险评估,分分钟都算计投入产出,干事风险绝对不沾边,责任问题绝对不沾身,不可能成为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从这个角度来看,坚持“严字当头”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也是一种作风的陶冶、党性的锤炼,就是要明确“升官发财应两道”的为政之道,树立“干部就是要干事”的职业追求。
为政之要,首在得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离不开优秀年轻干部的新鲜血液。补充新鲜血液的前提,是严格“验血”,合格后方能使用。以培养锻炼为基础,以选准用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为保障,我们就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范文(二)
用法律武器拯救道德
自彭宇案起,道德被绑架的事件时有所闻。近日又发生两起,一起已经查实,另一起一时难以查明。查实的一起,是江苏如皋司机救助倒地老人反被诬撞人,幸有车内监控录像提供证明其清白的证据。在铁证面前,该老人表示道歉,并送“见义勇为好司机”锦旗一面。事情就到此为止了。
鉴于道德被绑架的事件在我们这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礼仪廉耻也讲了几千年的国度里已经一再发生,为了拯救道德,事情似乎不该到此为止。
必须有一种机制,使绑架者付出代价,至少使其实施绑架时要冒一点风险而有所顾虑。为此,法律应该主持公道,让道德绑架者付出相当的代价。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样对待一个老人是否过于严厉。
我们应该把恻隐之心更多地给予已经伤痕累累的社会道德,而不应给予道德绑架者和戕害者。如果把恻隐之心给了诬陷者和戕害者,这对社会道德不公平。如果说老人是弱者,那么,当今社会的道德更是弱者。而且,与一个没有良心的个体相比,社会道德更重要。一个社会,道德水平的高低对于国脉和国运关系重大。很难想象,一个不讲道德、没有道德的群体能够在国际上拥有什么软实力,能够博得其他民族的尊重,能够以一个强者的姿态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了国家的昌盛、民族的复兴,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把恻隐之心给予道德绑架者和戕害者。
或者说,人家已经道歉了,也就不必揪住不放了吧。固然,道歉总比不道歉好。但我们有理由怀疑该老人道歉和送锦旗是否真诚。须知,能够以怨报德而诬陷帮助自己的人,没有一点“功夫”是很难做到的。这个功夫就是铁石心肠,有足够的力量抑制住自己的良心,或者已经修炼到彻底打灭内心里残存的良知和良心,使其不得抬头以干扰自己的牟利计划和牟利行动。具备如此功夫的人,如果不是铁证如山,会作出道歉和送旗一类举动吗?因此,这样的道歉充其量只能在量刑时作为一种从宽处理的因素,而不能作为免予刑事责任的条件。
人人都慨叹道德滑坡,同时人人都表示毫无办法。但长此以往总不是办法,总要有所行动。现在看来,舆论谴责已经不够,还必须动用法律武器,来点真格的,来点具有威慑力的。
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范文(三)
城市文明需要法治土壤
湖北武汉一年轻男子车窗抛物被环卫女工制止,竟下车扇了女工耳光后开车离去。日前,该男子被武汉江汉警方传唤,当面向被打环卫工道歉,并受到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这一事件提示人们,法治文明,应当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明是一个城市的精神,也是一个城市的脸面。城市文明的形态是多样的,整洁的市容、有序的交通、合理的布局,都是其中的体现。但归根结底,人的文明才是城市文明的内核。车窗抛物,无故打人,不仅仅伤害了环卫工人的人格尊严,也是一种不文明甚至违法行为。
城市的文明,浸润于道德的灌溉,也植根于法治的土壤。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一项基本评价指标就是“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近年来,类似的“扇耳光”事件并非孤例,除了施暴者道德素质的低下,也与法治意识的薄弱和法治环境的疏漏有关。打人已经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是实实在在的违法行为。仗势欺人者忘记了,在法律的天平上,没有强势与弱势之分,只有守法与违法之别;没有高低贵贱的等级差异,只有同样的法律人格,平等的法律权利。
也要看到,在很多地方的执法环境下,类似“扇耳光”行为的违法成本很低。处于弱势的一方大多选择忍气吞声,执法部门也缺乏应有的重视,违法者得不到实质性的法律处罚,往往不了了之。而这起事件中,作为受害方的环卫工人选择报警并要求施暴者赔礼道歉,以法律的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执法部门在接到举报后迅速做出反应,及时对违法者做出相应惩罚,维护了城市的法治公平。事件的化解,从另一个侧面彰显了法治在城市文明建设中的正能量,也提醒人们,城市的法治环境,需要公民和执法部门一起维护。
法治是构建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内涵,是守护城市文明秩序的内在力量。城市法治文明建设,公正有力的执法是支点,文明自觉的守法是落点。当每一位市民把法治意识内化为坚定的文明信念,外化为自觉的文明行为,一个高度法治化的文明城市才会离我们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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