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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省公务员申论热点

时间: 谢君2 申论辅导

  2017河南省公务员申论热点一

  [取得效果]

  从各地推行河长制的效果来看,改变的除了河流环境,还有社会心态。随着水质慢慢变好,群众也开始自发关注和参与环保事业。从各地实践来看,有几个特点。

  一是河长规格不一。比如江西省由书记、任省级正副“总河长”;浙江初步形成省、市、县、乡镇、村五级联动的河长制体系,公安机关对应配置了“河道警长”;

  二是需求导向。河道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天津、北京重点着眼于“治”,而有先天优势的江西、福建则重点放在“护”;

  三是因地制宜。比如浙江为全省基层河长的巡河工作制定详细规范,江西制定了“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等细化管理措施;

  四是强化责任。为避免河长成为空头衔,不少地方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制度。

  [意义]

  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中国目前存在的复杂水问题以及维护河湖健康的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性创新。河长制,是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原因分析]

  河湖管理保护之所以重要,就在于作为一种自然环境禀赋,河湖并非是大自然赏赐给这块土地上的一代人、两代人或几代人的,而是其为世世代代生存于斯的人们提供的基本生存条件,是建基于上的国家和社会可持续存在和发展的刚性基础。这也意味着,这块土地上的每一代人,其留传给下一代的河湖资源,都应该是足以保证其后的世代子孙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适用”状况。

  但是,最近几十年来,中国河湖水体的状况已经威胁到人们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程度。“牛奶河”、“酱油河”、“油画河”成了众多河湖的代名词。中国“存量”河湖的现状,不仅不能满足代际公平的起码要求,也直接威胁到了当下人们的生存。由此,人们开始正视和认识河湖管理保护的现状。从治理淮河污染开始,各级政府开始在水治理逐渐加大力度,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从实际效果看,河湖管理保护水平还有太大的提升空间。近些年,许多地方的河湖环境持续恶化,更说明河湖管理保护存在许多制度上的梗阻。

  参考对策

  第一,要重视协调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实施河长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就是水环境质量改善。河流水环境好坏,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要按照“协调”“绿色”发展理念治河,建立绿色GDP政绩考核机制,综合考虑治河与抓其他工作的关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

  第二,要处理好依法治水和考核问责的关系。河长制体现了环境保护法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的属地责任制。人人有压力,治理才有动力。上有考核、下有监督的制度体系,能让各级河长共同担起治河的责任。将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制度化、管用经验长效化,有助于推进河长治水的规范化、法治化。

  第三,要统筹好政府责任和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属地政府肩负着治河的第一责任,但现实中每条河流都是流动着的,上游治好了,下游获益。良好水生态环境是公共产品,靠一个部门、一项措施单打独斗不行,需要规划、水务、环保、城市管理等多部门协同,上下游、干支流、沟渠一体化的系统治理,政府主导,市场发力,公众监督,明确各类主体的职能和责任,共同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2017河南省公务员申论热点二

  构建汽车文明,是每个公民便利出行的基本保证,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更是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然而,我国在进入汽车社会之 后,并没有随之建立汽车文明,导致交通拥堵、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出行以及生命安全。而单纯依靠重罚无法奏效,真正实现汽车文明,还需刚柔并 济。

  毋庸置疑,对于当前交通不文明行为,采取重罚不失为有效的解决手段。一方面重罚可以大大降低由于闯黄灯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警示作 用,提醒司机加强安全意识。不过,仅仅依靠重罚,对于构建汽车文明只是杯水车薪。重罚不仅缺少对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的约束力,而且缺乏相关的设施,以致处罚 流于形式。故此,在重罚之外,还需从提升民众意识、完善交通设施、加强政府管理三方面落实,以实现刚柔并济,构建汽车文明。

  构建汽车文明需完善交通设施。交通设施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也可以说是城市运行的血管,血管健康才能血脉畅通。保证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正常运 行,可以最大程度减少交通方面的不文明行为,进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反之,如若交通基础设施支离破碎,则必然导致交通的无序,并且让重罚变成一纸空文。 故此,当务之急必须完善交通设施。政府需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并且对其进行人性化设计,从而夯实汽车文明的根基。

  构建汽车文明需要提升政府管理水平。解决交通拥堵,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的管理也应顺应潮流,与时俱进。如杭州通过自主研发,建立数字勤务室, 极大提升了政府的管理水平,并且使得管理效能大幅提升,可见,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对构建汽车文明的重要意义。故此,各地方人民政府,需学习借鉴杭州的成功经 验,下大气力通过创新,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并且落实政府责任,对于重点地段,加大人员的投入,进行疏导,并且通过警车专项整治,亲身垂范。

  构建汽车文明需提升安全意识。当前交通问题突出,占用应急车道、肇事逃逸、酒驾、疲劳驾驶,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是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究其根源,都是 由于驾驶员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而造成的。另外,重罚对于非机动车与行人约束力不足。要想解决这些问题,为今之计唯有提升全体市民的安全意识。政府可以通过 招募志

  愿者进行安全宣传,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文明在行动”活动,提升全体市民的安全意识,从而正本清源。

  保障交通通畅是政府的应尽之责,让人民顺畅出行是党的庄严承诺。这就需要在重罚的同时,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完善交通设施,提升居民安全意识。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刚柔并济,才能让汽车社会与汽车文明比翼双飞。

  2017河南省公务员申论热点三

  据报道,“女职工计划要求生育的,支行、部门要提前向总行申请,以便统筹安排工作。”近日,有网友反映,黄山屯溪农商银行于上个月发布通知,要求女性员工孕前需向上级申请。“怀孕还得单位同意?意外怀孕怎么办?”这则通知引起了争议。

  按照银行方面的回应,此规定首先是照顾女员工,其次是为提前做好人事安排,保证银行工作顺利开展。站在现实角度,这样的理由似乎并不难理解,但却经不起情与法的审视。一方面,若只是为了做好人事安排,那员工怀孕后告知即可,何须提前申请?另一方面,孕前申请,意味着员工的生育自主权被企业接管,这与相关法律明显存在冲突。

  不难看出,虽然从排队怀孕到孕前申请,具体表述上略有差别,但本质都一样,即用人单位都是试图以控制员工生育秩序的方式,来尽量减少员工生育带来的用工成本。此种做法违背法律或打法律擦边球,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全面二孩”的生育政策背景下,要化解企业的类似做法给员工带来的权利威胁,不仅仅是需要亮明法律这么简单。而这样的案例,更不能只当作偶然性的个案来对待。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相应的配套举措屡被提及。较为普遍的做法,是将之理解为延长员工产假等直接福利分配,而对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博弈和利益平衡却少有涉及。而这正是孕前申请、排队怀孕等现象出现的一个重要诱因所在。比如生育成本的分担机制设计。在不少国家,早已树立了国家、企业、个人的生育成本共担机制。如女员工多的企业,享有对应的税收优惠,或由政府财政提供相应的利益补偿。如此一来,企业的用人成本得到减少,自会降低企业对于员工怀孕的“恐惧”心理,实质上也是对员工合法权益的间接保障。

  另外一项“配套举措”,则被更多地忽视。诸如排队怀孕、孕前申请等规定的屡现,其实也是当前生育行为遭遇污名化的一种现实投射。对于企业而言,敢于制定此类明显违规的制度,除了对切身利益的考量,也源自生育权利本身的“弱势”。受制于过去长期以来的“少生”理念的影响,生育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被“原罪”化。全面二孩政策虽然已经生效,但正常生育权利仍待还原与更有力的保障。特别是生育二孩,在一定语境下依然被视为是“麻烦”“累赘”。企业由于关系到用工成本,对此就显得更为肆无忌惮。承认这一点,要让企业真正正视员工的生育权利,除了法律执行与利益补偿机制要跟进,整个社会恐怕更要为生育行为正名,让合法生育员工有底气维权。

  较之于“排队怀孕”等露骨的规定,更值得警惕的还是那些随着全面二孩时代来临,对女性增加的隐性就业歧视与权利伤害。由于生育高峰的滞后性,2017年后的扎堆生二胎的问题可能会更普遍,部分用人单位的压力可能还会更严重。与此对应,如无有效的配套措施,真正优化生育成本的分担格局,诸如“孕前申请”等违法的企业行为,或会更为普遍。就此而言,切莫再将“孕前申请”再当个案来看,系统性制度化应对,才是应有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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