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公务员申论热点
2017山东公务员申论热点一
我国的春运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人口迁徙,上班族、打工者、农民工等群体开始陆续踏上回家过年的“囧途”,这个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买到火车票、顺利进站上车、平安到家。
而今,面部识别考勤机已经在很多企事业单位使用,车站使用面部识别是开了先河,进站闸机与考勤机原理相同,与传统人工检票相比,自助“刷脸”进站有很多可取之处。
一是通行效率高。面对数量骤然增加的客流,车站要保证旅客准时进站乘车,所以检票时间不能过长,“刷脸”进站可以分流旅客,同时开放几十个闸机,将大幅提升进站效率。
二是防范倒票“黄牛”。每年春运、暑运等高峰期,有“黄牛党”扰乱售票秩序,大量囤票高价出售。如果刷脸机普及到全国各站,做到票、证、人相符才可进站,“黄牛”手中的火车票和购票人不符将无法进站,让“黄牛”失去“市场”,可以有效杜绝倒买倒卖火车票,让购票空间更加公平。同时节省大量人工,投入到其他客运工作中。
三是识别速度快、准确率高。据工作人员反映,平均每位旅客通过闸机的时间为5秒。相比人工检票,电脑的准确率更高,防止旅客出行日期错误或者上错车次。
[问题]
当然,新生事物的出现也需一个适应的过程。据了解,方便快捷地“刷脸进站”,也并非人人可“刷”。相关负责人表示,持有红色车票的不能“刷脸”,持有学生票、残疾人票等减价车票的由于需要人工核验减价的证件,所以只能走人工通道;而一些外貌发生较大变化不易识别的旅客,也需走人工通道。
|参考对策*
总结,“刷脸进站”系统还存在一些弊端,工作人员还需耐心的解答,真心的教会他们正确使用,共同保护公共财产、共同维护出行环境、共同适应新事物发展。
同时,铁路部门加大投资,各大车站引进这套系统,充分利用它的优越性,为旅客安全、便捷、温馨出行再现“真情”。
2017山东公务员申论热点二
【背景链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具体任务。该决议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其中,关于良法、善治的概念,表达了法治的核心含义。
【深度解析】
[内涵分析]
(一)良法
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良法“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简言之,良法应当是符合正义和善德的法律。作为良法,要满足以下几个标准:
(1)反映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良法应当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愿的反映,而不是地方利益、某一部门甚至是某一利益集团的产物。正所谓“民之所欲,法之所系。”就是这个道理。
(2)反映公平正义等价值追求。真正的良法应当有坚实的价值根基。“法乃公平正义之术”。中国古代的“法平如水”、“法不阿贵”等,都表达了同样的思想,即法律应当以公平正义等价值理念为其正当性的来源,并且以实现公平正义为其主要目标。
(3)要反映国情、社情、民情。“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因此产生了贫富不均、社会冲突加剧、环境恶化等问题,这与我国的制度不完善存在密切关联,即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相关的规则设计和制定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
(4)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法律本身是一种社会现象,应当能够起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作用,其必须有效反映社会发展、演进的规律,并通过完善的立法技术将这些规律整合为法律规则,最终促进社会发展。为此,必须强调科学立法。
(二)善治
所谓“天下大治”,指的就是善治,其最终目的是实现人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有序以及国家长治久安。建设一个政治开明、经济发达、人民幸福、国泰民安的法治国家,就是我们要追求的善治。善治要满足以下几个标准:
(1)善治是民主治理。善治的关键是实现全体公民共同参与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而在现实社会中,民主是此种参与的最佳方式。
(2)善治是依法治理。德国著名法哲学家拉德布鲁赫有句名言:“民主的确是一种值得赞美之善,而法治国家则更像是每日之食、渴饮之水和呼吸之气。”这就是说,仅仅强调民主并不能自然实现法治。要实现社会有效治理,需要在民主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法治。
(3)善治是贤能治理。善治是贤能之治,即注重选择贤与能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善治的主体仍然是人,这些人应当真正具有治理国家的能力、具有较好的道德品行和较高的素质。
(4)善治是社会共治。从单纯依赖政府的管理转向多种社会治理方式的结合。国富民强、社会长治久安需要各种社会治理方式和治理机制的有效衔接与配合,为此,社会共治强调实现社会自治与社会管理的有序衔接。
(5)善治是礼法合治。中国传统社会的治国经验就是“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礼”在我国有几千年的历史,对人们的行为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是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也应当注重发挥“礼”对人们行为的调整作用,以促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从而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三)良法与善治的关系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古人云,“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要以良法促善治、保善治。一方面,只有良法才能出善治。因为良法能够最大限度地得到民众的认同和遵守,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法治的功效,善治本身是规则之治,没有良好的规则、规则缺乏、规则相互冲突,均不能实现善治。另一方面,只有良法才能保善治。善治的应有之义就是厉行良法,善治的各项治理方式都必须靠良法来确认。良法之治也是善治要追求的目标。
善治是良法的归宿。善治以贯彻实施良法为核心。正所谓“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没有法律的落实,那么再好的法律也无济于事。
[素材集萃]
总结如下文章素材供考生参考:
名言
1.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2.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
3.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4.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
5.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6.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
语句表达
中国土壤里并非没有过法治的种子,我们有过“奉法者强则国强”的法治宣言,有过“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法治原则,但同时也有“刑不上大夫”的法治缺憾。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是我们对法治社会的美好愿景,也是我们追求的法治目标。在这条道路上,我们一直在前进。
在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法治建设推进得越持久、越深入,其成效就会成倍放大。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途上,如果用一个词来标注最新的刻度,一定是法治。从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一个行进在复兴之路的文明古国正在进入全新的“法治时间”。
法治中国,正在路上。十八届四中全会必将不负众望,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立下一座新的里程碑,让每个公民都能从这次前行中获得更多公平与正义的力量。
2017山东公务员申论热点三
装修好的办公楼大门紧锁,门前却成了菜地、废品场;主楼空着,既不敢搬又不作他用,几百人依然挤在小配楼里;曾经的豪华政府办公楼,如今改建成了敬老院……2016年5月,有记者再次跟踪调查广受关注的新建办公楼闲置问题,不同地方的差异景象,令人深思:如何唤醒“沉睡”的办公大楼,盘活利用好闲置的公共资源?
党的之后,中央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明确“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之后,又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许多已经规划好的、在建的、刚刚建好的地方办公大楼一时成了“烫手山芋”。闲置起来不敢用,又没有合理的处置,造成许多“不亮灯大楼”的尴尬。问题也随之而来,公共资源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弃而废之。如何盘活闲置资源并最大化利用?考验着地方政府的责任担当和施政智慧。
办公大楼被闲置,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唤醒“沉睡”的公共资源,虽然是各地基本的共识,但还多是停留在认识层面而缺少行动。从不少地方的情况来看,真正被重新使用起来的“沉睡大楼”太少,要么始终荒废着,要么重新改造后也因故不能“入驻”。同时,针对“如何处置”也存在不少分歧,如市场化招租或拍卖、用于公益事业或公共福利等,都让这个难题没有“确定解”。实际上,在没有认定清责任,甚至没有根据不同情况对闲置楼堂馆所进行“体检”,只是“一封了之”或“想办法甩货”肯定不行。哪些确实是地方政府必需使用的?哪些可以让渡给社会使用?哪些可以成为新产业的“孵化器”?这些都需要重新评估认定,细化标准,分类处置,物尽其用。
公共资源被闲置,本质上也是一种庸政懒政。一些地方政府在新建楼堂馆所上从规划之初就显出“简单思维”,或是“一把手拍脑袋”的“形象工程”,或是为了追求所谓“标志性”,或是为了追求豪华气派……似乎只要建起来就是一种“政绩”,既不考虑自身形象和实际需求,又不把公共财政用在“刀刃上”。同理,面对“中央禁令”,对那些不符合规定的楼堂馆所就一味闲置,在处置上态度不积极、办法不创新,总是透着“躲一躲”“避一避”“拖一拖”的心理,自认为“我不用,就没错”。实际上,任由其荒废,不仅浪费公共资源,更是一种庸政懒政、政治失责。说到底,如何对待和处置闲置的办公大楼,体现着一个地方政府的作风和行政担当,否则,公共资源未合理利用或不能保值增值,就有渎职嫌疑。
|参考对策*
认为,闲置的办公大楼,从新到旧,就像一个大大的问号,在拷问着政府的执行力。对此,地方政府决不能抱着侥幸或惰政的心理,应尽快结合实际出台政策规定,合规合法地切实解决公共资源闲置的问题。
而从长远看,从一开始就掐灭“大兴土木”的苗头,从审批和制度管理入手、从纪检和监管上着力、从问责和追查上突破,用制度真正杜绝更多违规新大楼的出现,才是解决各类公共资源闲置的釜底抽薪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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