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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公务员申论热点

时间: 谢君2 申论辅导

  2017湖北公务员申论热点一

  [事件剖析]

  学校之所以违法解雇刘伶利,目的是甩包袱,这在很多企业是常见的行为。没有哪个企业愿意长年“养”一个患病员工,即使不开工资,也还有医保等“五险一金”的支出。

  追逐利润是企业的天性,某种意义上,也是企业存在的价值。在市场中打拼的企业,其对投入产出比尤其敏感,这就决定了,它不可能“养”人,不可能为患病的员工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障。所以,很多企业会“聪明”地降低自己的人力成本,包括不起波澜地解雇员工。

  从刘伶利被解聘事件可以看出,当前,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相关保障机制仍存在着不完善之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失业保险不足以应对突然下岗,医疗保险在大病面前捉襟见肘,缺少其他的支持和援助。这些都需要政府部门牵头,不断加以改进。

  [内涵]

  劳动权益是指劳动者作为特定的权利主体所享有的、与劳动相关联,特定的资格、自由、能力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从严格意义上讲,劳动权作为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和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具有对应的义务主体,及国家和用人单位;而劳动权益则是一个复合概念,不仅包括了劳动权本身,更侧重于其利益指向,它不是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它没有严格意义上对应的义务主体。因此,在提及劳动权益保障的时候,使用责任主体更为科学。劳动权的实现是劳动权益保障的基础和核心。

  劳动权益是由一系列权益所构成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种劳动权益按照一定的分工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发挥出权利系统的合力,劳动权是人权的重要方面,从劳动权益的内容构成来看,它涉及了人权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层次。属于人身方面的权利有职业安全权、自由择业权、休息权;属于财产和经济方面的权利有劳动报酬权、福利权和社会保障权;属于政治文化方面的权利有结社权、职业教育权等。与其他权利的实现相比,劳动权的不同特征在于其义务主体呈现出特有的复杂性。

  参考对策

  总结:

  一是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要通过加强劳动关系立法、完善劳动标准、严格监督执法,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等基本权益。

  二是完善工作格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坚持系统治理思想,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加强与社会各方的协调配合,加快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形成党政力量、群团力量、企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合力构建的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法治思维。把法治要求落实到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各项工作中,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加强劳动关系领域立法工作,按照急用先立的要求,加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守法意识。加强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促进各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实现劳动关系依法治理。

  2017湖北公务员申论热点二

  2016年12月12日11时30分,江苏省泗阳县政府食堂准时开饭,来自史集街道的王维奇、陈业瑞、刘传航等3名农民工各自端着盘子,跟县里的机关干部们一起排队打饭,然后与干部们坐在一起用餐。这个机关食堂价格实惠,午餐9元就能吃饱吃好,而且对社会无门槛开放,大大方便了附近的民工和居民。(12月13日《现代快报》)

  [意义]

  政府内部食堂对外开放,体现了当地政府亲民、爱民、接地气。普通民众走进机关食堂,与机关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是另一种请进来的接地气。市民与机关工作人员在一个锅里打饭,一张桌子共餐,更显亲切,用餐过程中,市民可以感受机关公务人员真实的用餐现状,对身份特殊的公职人员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而机关工作人员接触各行各类的群众,可以聚集更多的民意和传递更多的上层信息。通过用餐互动交流,既增进了感情、又增长了见识,既打破了神秘、又消除了隔阂,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政府内部食堂对外开放,是改进作风、深入群众的体现。机关食堂对外开放使得机关单位更加透明,满足了群众的需求,使广大群众对机关干部的生活有了真正的了解,消除误解,增进了解,一举多得。对于政府机关和党员干部来讲,通过彼此间的交流,传递出了亲民爱民、艰苦朴素的党风政风,增长了见识,融入了群众,实打实的践行了群众路线。

  政府内部食堂通过对外开放,低廉的价格会吸引就餐人员不断增多,势必会增加食堂的收入,这在很大程度上会缓解由就人员不稳定带来的成本压力。同时,还可以把机关食堂的一切放在阳光下晒一晒,在公众的眼皮底下,公众监督的力量也才会更强大,这对奢侈浪费、公费大吃大喝会起到很好的监督警示作用。

  [影响]

  政府食堂对外开放,势必会提高管理成本。比如,市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大都选择“一荤一素4元”价廉质优的菜品,加大了食堂的亏损面;又如,随着来自社会上的就餐人数剧增,对政府工作人员就餐和休息,势必会造成不利影响;再如,食堂就餐人员变得复杂起来,饭菜需求量大增,将会引发后勤保障和安保人员对公共安全、特别是食品安全的焦虑。

  可见,政府食堂对外开放之后,亏损加重、影响公务员的工作和生话、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等,这些问题的叠加,可能会转化为政府食堂对外开放难以为继的充分理由,最终导致“开放”措施不得不中途停摆。

  参考对策

  总结,机关食堂对社会开放需要因地制宜,既要保证干部与群众消费的平等,同时也不能加大财政负担。政府后勤保障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食堂的管理,既要保持“略亏”服务特色,又要满足多样化就餐需求;既要保证政府工作人员正常的就餐和休息秩序,又要维护多数人的利益;既要使食堂供应的饭菜品种多样、价廉可口,又要确保食品安全。

  2017湖北公务员申论热点三

  【背景链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具体任务。该决议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其中,关于良法、善治的概念,表达了法治的核心含义。

  【深度解析】

  [内涵分析]

  (一)良法

  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良法“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简言之,良法应当是符合正义和善德的法律。作为良法,要满足以下几个标准:

  (1)反映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良法应当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愿的反映,而不是地方利益、某一部门甚至是某一利益集团的产物。正所谓“民之所欲,法之所系。”就是这个道理。

  (2)反映公平正义等价值追求。真正的良法应当有坚实的价值根基。“法乃公平正义之术”。中国古代的“法平如水”、“法不阿贵”等,都表达了同样的思想,即法律应当以公平正义等价值理念为其正当性的来源,并且以实现公平正义为其主要目标。

  (3)要反映国情、社情、民情。“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因此产生了贫富不均、社会冲突加剧、环境恶化等问题,这与我国的制度不完善存在密切关联,即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相关的规则设计和制定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

  (4)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法律本身是一种社会现象,应当能够起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作用,其必须有效反映社会发展、演进的规律,并通过完善的立法技术将这些规律整合为法律规则,最终促进社会发展。为此,必须强调科学立法。

  (二)善治

  所谓“天下大治”,指的就是善治,其最终目的是实现人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有序以及国家长治久安。建设一个政治开明、经济发达、人民幸福、国泰民安的法治国家,就是我们要追求的善治。善治要满足以下几个标准:

  (1)善治是民主治理。善治的关键是实现全体公民共同参与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而在现实社会中,民主是此种参与的最佳方式。

  (2)善治是依法治理。德国著名法哲学家拉德布鲁赫有句名言:“民主的确是一种值得赞美之善,而法治国家则更像是每日之食、渴饮之水和呼吸之气。”这就是说,仅仅强调民主并不能自然实现法治。要实现社会有效治理,需要在民主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法治。

  (3)善治是贤能治理。善治是贤能之治,即注重选择贤与能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善治的主体仍然是人,这些人应当真正具有治理国家的能力、具有较好的道德品行和较高的素质。

  (4)善治是社会共治。从单纯依赖政府的管理转向多种社会治理方式的结合。国富民强、社会长治久安需要各种社会治理方式和治理机制的有效衔接与配合,为此,社会共治强调实现社会自治与社会管理的有序衔接。

  (5)善治是礼法合治。中国传统社会的治国经验就是“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礼”在我国有几千年的历史,对人们的行为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是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也应当注重发挥“礼”对人们行为的调整作用,以促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从而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三)良法与善治的关系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古人云,“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要以良法促善治、保善治。一方面,只有良法才能出善治。因为良法能够最大限度地得到民众的认同和遵守,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法治的功效,善治本身是规则之治,没有良好的规则、规则缺乏、规则相互冲突,均不能实现善治。另一方面,只有良法才能保善治。善治的应有之义就是厉行良法,善治的各项治理方式都必须靠良法来确认。良法之治也是善治要追求的目标。

  善治是良法的归宿。善治以贯彻实施良法为核心。正所谓“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没有法律的落实,那么再好的法律也无济于事。

  [素材集萃]

  专家总结如下文章素材供考生参考:

  名言

  1.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2.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

  3.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4.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

  5.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6.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

  语句表达

  中国土壤里并非没有过法治的种子,我们有过“奉法者强则国强”的法治宣言,有过“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法治原则,但同时也有“刑不上大夫”的法治缺憾。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是我们对法治社会的美好愿景,也是我们追求的法治目标。在这条道路上,我们一直在前进。

  在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法治建设推进得越持久、越深入,其成效就会成倍放大。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途上,如果用一个词来标注最新的刻度,一定是法治。从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一个行进在复兴之路的文明古国正在进入全新的“法治时间”。

  法治中国,正在路上。十八届四中全会必将不负众望,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立下一座新的里程碑,让每个公民都能从这次前行中获得更多公平与正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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