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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务员申论模拟题及答案(2)

时间: 谢君2 申论辅导

  湖北公务员申论模拟题答案

  (一)结合“给定资料8~10”,你认为公众对“加强法治建设”还有哪些方面的期待?(20分)

  要求:概括准确,内容全面,条理清晰。不超过300 字。

  【参考答案】

  公众对法治建设的期待有法律健全、法律至上、公平正义、保障人权、权力制约五方面,具体表现在:、法律健全: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的约束力,树立法律;第二、法律至上:任何人或组织都要依照法律办事,要在法律容许范围内活动;第三、公平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对所有社会成员一视同仁、以同样标准对待,就是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第四、保障人权: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执法活动中要依法保证公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第五、权力制约:权力要受到合理、合法的限制,用权力来限制权力,用法律来制约权力,并监督公权力的依法使用,防止权力滥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二)给定资料下划线句子提到“现代公共治理,因为利益多元、社情复杂,日益呈现出“两难”境况。请结合给定资料中出现的“一夜限购”事例,对“两难”境况进行分析。(20 分)

  要求:1.指出其中矛盾做简要分析;2.提出化解的思路;3.分析透彻,层次清晰,表述简洁。不超过400 字。

  【参考答案】

  “两难”是指政府突发的公共决策和公民利益之间存在矛盾,有时很难在公共利益与公民权益之间作出恰当的平衡。一方面,政府在空气污染、交通拥堵严重的情况下,为了治堵治霾、防止污染,为了防止部分市民囤积取巧,为了长远公共利益而“突然”发布决策,从政策本身来看这是为公众谋福利,但是另一方面也看到政府的“突然”决策损害了老百姓的合法权利;不但没有避免一些市民投机取巧的行为发生,反而还遭到了百姓的质疑,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两难”问题出现原因在于:某些地方政府存有权力至上思想,法治思维缺乏,未依法办事,制定的决策违反了正当程序法则,终导致公共政策让民众措手不及,政府也陷于失信于民的境地。因此,为了避免“两难”境况再次出现,各地方制定政府重大决策时,应征求公众意见,问计于民,让权力的运行嵌入法律的逻辑中,从而实现政策和权益之间的双赢。

  (三)某社区为了提升居民的法治意识,让居民更好的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决定要制作一份手抄报,假如你是社区的一名工作人员,请你根据“给定资料4~6”对该手抄报的内容进行设计。(20 分)

  要求:1.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分类概括,全面细致;2.不必考虑行文格式;3.语言流畅,通俗易懂;4.切合题意,针对性强。不超过600 字。

  【参考答案】

  一、公民拥有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18 周岁的公民,要充分行使自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若是公民的选举权被剥夺,请及时向选举委员会提起申诉。

  第二、人身自由和安全保障权,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伤害,要懂得依法追究对方对法律责任,以讨还公道和获得赔偿。

  第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一旦遇到消费歧视,人格尊严受到伤害时不能自认倒霉,一定要消协、市场监管部门等投诉反映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四、劳动者享有权利:劳动者不仅享有休息的权利,还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者应该认识到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并应加强自我保护,积极维护自身正当的劳动权益。

  二、公民履行的义务:

  、成年子女有瞻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若不遵守法院可依法强制其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第二、公民有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我们自己应该爱护各种公共设施、比如电话亭、垃圾桶,公交站牌、公园的建筑雕像等,同时公民也要加强监督,若见到别人有破坏公共财产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也可乡当地公安民警举报,杜绝各种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四)请结合对全部“给定资料”的理解与思考,以“培育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为题,写一篇文章。(40 分)

  要求:观点鲜明,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流畅。900 字左右。

  【参考例文】

  培育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国家

  法治精神是植根于人们内心的对法治理想的向往,是人们对法治的自觉认同并由此产生的信仰。伴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公民的法治意识日益增强。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治精神缺失的状况仍然存在,对法律缺乏敬畏和信仰,不依法办事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实践表明,加快法治国家建设,要注重制度建设,更要重视精神层面的建设,使法治内化为人们的自觉意识,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获得强大的精神支持和精神动力。

  法治精神是法的价值的体现,是法治实践必须奉行的基本原则。在经济繁荣和生活幸福之后,我们的法治昌明,应该是中国人民更高的期待和理想。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蕴含着许多先进的价值理念,其中包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和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等等。法治精神的形成和弘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具有历史必然性。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成为人们普遍敬守的精神信仰,能够促使人们重视和践行法治,从而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弘扬法治精神的根基在于社会公众,弘扬法治精神的关键在于国家机关。只有把尊崇和信仰法治的精神融入全体公民的血脉之中,才能可以更好地满足公民的合法需求和期待,给公民带来更多的好处,使更多的人珍视和尊崇法治,从而使法治精神真正成为一种公共精神。只有以国家公职人员的模范行为彰显法治价值,才能以依法治国的鲜活实践滋养法治精神。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着依法行政和治国理政的重任,如果他们能够坚守法治精神,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就能够起到良好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加快推动法治国家建设。

  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当法律制度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需要以法治精神为纽带,形成社会的凝聚力,建设人人有尊严、人人享受平等的和谐社会。无论是国家自上而下的推进,还是民间自下而上的觉醒,目标都指向法治精神的铸造。只有让法律抵达人心,只有在全社会高度弘扬法治精神,法治方能“形神兼具”。我们期盼着那一天,法的精神浸透到每一个中国人的血脉之中,法治不再只是一种策略、一种手段,而自然衍生为我们引以自豪的生活方式。在这一点上,未来的中国不应该只是经济大国、经济强国,更应该是法治的理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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