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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指导

时间: 焯杰2 申论辅导

  洞庭湖区小镇,水井挖到地下150米依然没水;淮河一条支流,“活鱼烧好是臭的”;冬天草长得太高太密,鄱阳湖还要防火……近日,媒体一篇关于中国水安全形势的调查,引发公众对于中国“水困局”的关注。

  这样的水困局,可以归结为两点:一是水量短缺,二是水质污染。水量短缺的原因,一是经济发展,各行各业对水的需求量上升;二是各种水利工程导致上游来水减少;三是一些大城市人口过于集中,超过了当地水资源可以供应的总量;四是水污染导致大量原本可以饮用或者使用的水不可用。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是生产、生活排放的废水超过了水体的自净能力。由于执法能力和守法意识的欠缺,我国企业超标超总量排放废水的情形十分普遍,农业面源污染更是长期处于缺乏监管的状态。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治水,已经得到从上到下的广泛重视,成为一件“国之大事”。为了应对严峻的水困局,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水十条”,提出了水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从大幅减少污染严重水体,到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从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到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好转,这些目标无不是为了改善水环境质量、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要实现这个目标,难度很大。以美国的水污染治理历史为例:1969年,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凯霍加河因油料废弃物污染而再次着火,《时代》引用当地人说法:“掉进凯霍加河的人不会被淹死,只是会腐烂。”这一事件成为催生美国现代环境法的“导火索”,197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清洁水法》,提出两个国家目标:在1985年底实现污染物零排放,一些可能水域在1983年7月达到“可以垂钓”和“可以游泳”的水质标准。然而,这两个目标至今未能完全实现。受1969年登月成功鼓舞希望10年解决水污染问题的美国人才意识到,与解决水污染问题相比,“登天”简直可以说是相当容易,需要花费的资金也只是“小意思”。

  中国目前面临的水困局,不但有严重的水污染,还有严重的水资源短缺。中国还处于工业化阶段,减少水资源需求以及污染物排放的压力大,治理难度显然也很大。但无论多难,治水已经没有丝毫退路,因为,“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是政府对人民应尽的承诺。事实上,治水的目标,不仅是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也是让整个生态系统都喝上干净的水。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如今,技术的进步、理念的更新、共识的形成,也给我们走出水困局增添了信心。从大方向上来说,治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应当制定良好的法律、规划和标准,引领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绿色”考核,并严格执法;企业应当主动守法并积极承担环境社会责任,争当环保“领跑者”;公众应当自觉践行节俭、绿色的生活方式,并积极监督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治水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我们要有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也要有愚公移山的毅力和耐心。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湖清霜镜晓,涛白雪山来”的景致,必将遍布美丽中国。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二:科研经费改革应促进学术活力

  科研经费是对学术的投入,期待的是科学研究的高产出,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科研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科研大国,中国的科研经费投入逐年增长,目前每年已达万亿之巨。但是,近日有媒体报道,过去数年间,只有四成左右真正用于科研,多数则用于开会、出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术界的乱象。

  除了经费的滥用,令很多学者感到苦恼的还有报账难甚至是科研腐败问题。近年来,高校反腐已经从以往的基建和招生领域,扩展到了科研经费的滥用上,已有多名教授因贪污科研经费被查处。如果说科研腐败还只是小范围事件,那么大部分学者都面临着报账难的折磨。作为一名高校教师,笔者加入过几十个QQ群,现在大部分都沉寂了,唯独学校的财务咨询群异常活跃,每天都有老师提出科研经费报账方面的各种难题。大学财务处的几位同事只好“在线办公”,随时解答这些困惑。有时候,如何报销科研经费,竟比完成科研本身还困难。科研经费的分配和使用不是去适应学术的规律,反而成了学术的紧箍咒和指挥棒。

  改变科研经费乱象,首先要依据科研活动的规律,回归学者的本质定位和学术的自身规律。科研投入,既包括硬件投入,也包括人力投入,尤其是一些纯科学项目或人文项目,人力投入应该占大头。然而,在实践中,很多项目都是作为工程项目来进行管理,有购买硬件或者出差开会的发票才能报销,甚至许多项目实际上成了功名榜,等级分明,投入多少经费的标准不是研究的实际需要,而是课题是否“重大”,项目主持人是否“重要”。还有一些项目,先拨付一些经费,要求结项后才下达剩余经费。有些高校甚至直接以下拨项目经费的方式“奖励”老师。一些本来可以直接发放的奖金,也要求像项目经费一样用发票报销——凡此种种,给人的观感是,经费并不是对研究的“投入”,而是对研究的“奖励”。这种实践与制度上的错位,经常让很多学者无所适从,甚至有人想尽办法“套取”自认为“应得” 的经费。

  科学研究是自由的知识探索,在学术规范之外,不应加诸各种行政化的条条框框。尤其应当注意的是,不能把学者当作公司职员或是政府公务员,进行行政化管理,认为学术研究只有硬件投入,人力投入可有可无,这方面的经费不是作为“必要项”而是作为与项目重要程度相匹配的“奖励项”,这样必然限制学术活动的创造力和活力,对一些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尤其如此。当然,这不是说学术经费可以放任使用,学术活动可以信马由缰,而是要回归符合学术规律的学术自我管理,以健康、合理的学术评价和激励机制,激发学术共同体的活力,并促进学术共同体的自律。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应该服务于这个目标,而不是束缚科学研究。

  刚刚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强调,要着力构建符合学术发展规律的科研管理、宏观政策、学术民主、学术诚信和人才成长环境。无论是经费滥用,还是报账难,都是科研经费管理上出了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激活科研经费的分配激励功能,才能确保学术研究活力,真正释放创新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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