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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考试法律基础知识习题答案讲解

时间: 焯杰2 法律知识

  公选考试法律基础知识习题:

  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C.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划分

  D.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3.根据物权法定主义,有法律规定,不容自由创设的是物权的( )。

  A.取得 B.种类 C.内容 D.变更

  4.甲将镀了铜的项链作为金项链卖给了乙,该民事行为属于( )。

  A.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 B.欺诈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无效的民事行为

  5.下列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A.甲为杀人购买毒药 B.乙为抢银行踩点

  C.丁声称去偷故宫的文物 D.丙在日记本中写下了详细的杀人计划

  公选考试法律基础知识习题答案讲解:

  1.【答案】ABC。

  解析:政治自由,即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通常表现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简称政治自由。故本题选ABC。

  2.【答案】CD。

  解析: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的职权包括: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故本题选CD。

  3.【答案】BC。

  解析:物权的享有变动往往涉及第三人,因此各国法律严格限制物权的类型及其内容,我国的物权法定主要是包括:1.物权的种类法定;2.物权的内容法定;3.物权的效力法定,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4.物权的公示方式法定,当事人不得随意确定。故本题选BC。

  4.【答案】ABC。

  解析:甲的意思是将镀铜的项链作为金项链卖给乙,其意思表示不真实,是欺诈行为。《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该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需注意的是,以欺诈的形式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无效。故本题选ABC。

  5.【答案】AB。

  解析: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甲乙都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丙虽在日记本中写杀人计划,但并未准备,不属于犯罪预备;丁声称去偷文物也并没有为此做任何准备,所以也不属于犯罪预备。故本题选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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