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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高考加分项目

时间: 思晴2 高考经验

  2017年最新高考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加分项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分值不得超过5分:

  ①省级优秀学生;

  ②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③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④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①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烈士子女。

  ④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⑤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⑥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2017年起高考取消特长生加分项目

  在新颁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7年起高考取消特长生加分项目。

  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据教育部副部长表示,学生参加自主招生,前提是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不得采用联考方式。

  多地高考改革方案提出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随着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日前公布,截至目前,记者梳理发现,全国已有24个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出炉。这些省份包括天津、北京、青海、上海、江苏、浙江、海南、西藏、宁夏、广西、广东、甘肃、黑龙江、辽宁、贵州、河北、山东、湖南、四川、江西、吉林、山西、重庆和湖北。

  今次出台高考改革方案的湖北,进一步明确将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其中,2015年起,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取消部分省属院校招收当地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和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

  针对高考加分政策,2014年底,教育部等五部门曾印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根据意见,从2015年1月1日起,各省(区、市)取消“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科技竞赛获奖者”等全国性加分项目。同时,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

  这份意见出台之后,高考加分项目迎来“大瘦身”。已经出台高考改革方案省份中,大多数省份都提出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一些省份在方案中重申落实教育部等部门的上述规定。

  以河北为例,根据河北省高考改革方案,河北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教育部确定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已经获得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采取过渡办法,加分项目暂时予以保留,降低加分分值,自2018年起全部取消。

  多地调整少数民族加分项目 湖北重庆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

  具体来看,在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24个省份中,一些省份针对少数民族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

  江苏提出,自2016年起,将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此前,江苏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北京则提出,从2017年高考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

  同样,黑龙江也调整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根据方案,黑龙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不含八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作为地方性加分项目过渡3年,2018年取消。

  在国家层面提出“瘦身”高考加分之后,各地也纷纷跟进,压缩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根据媒体去年8月的报道,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等13个省份已取消了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

  以吉林为例,在吉林的高考改革方案中,吉林就提出,取消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团干部和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等地方性加分项目。

  此外,一些省份还调整了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例如,今次公布方案的湖北还明确,2017年起,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重庆也提出,到2017年,取消农村独生女、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子女地方加分照顾政策。

  多地要求完善高考加分的监督和公示

  上述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要求,加强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等。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在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24个省份中,大多数省份明确,将严格高考加分的相关管理。

  例如,青海的改革方案提出,提前公示取消和调整的加分项目或者分值,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强化监督管理。广东的方案中也提出,进一步完善考试加分管理机制,加强对考试加分政策执行过程的管理,严格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和认定程序,加大考生加分资格信息公开公示和社会监督力度。

  在日前刚刚公布改革方案的湖北,湖北提出,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要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河北的方案提出,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实行省、市、县、学校四级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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