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四级考场规则
2.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好准考证,遗失不补!
3.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有遗失学生证或身份证者,请到所在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开具证明。无准考证或学生证、身份证两证均遗失者不得参加考试。
4.从本考次起,考试流程发生重大变化,请各位考生考前仔细阅读《考生须知》!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须知
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 考试准备
1.记住考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0日上午9:00四级考试,下午15:00六级考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以及所在考场,准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试结束前禁止考生提前退场。
2.报考四级的考生于上午8:45进入考场,报考六级的考生于下午14:45进入考场。
3.入场前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三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场。
4.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包括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橡皮、无线耳机(确保可以使用并装好电池)。禁止携带手表、纸巾、书籍、笔记、资料、报刊、垫板、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BP机、手机)、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如已将BP机、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的,必须立即关闭电源,并交监考人员代为保管。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5.考试前务必检查自己的耳机,确保其可以正常使用,并准备好足量备用电池。考场不提供无线耳机和电池!
☆ 进入考场
1.遵守考场纪律。
2.把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备查。
☆ 下发答题卡 (答题卡2和试题册后)
1.将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揭下后黏贴在答题卡2的条形码黏贴框内并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试卷册封底、答题卡1、答题卡2上的学校名称、姓名及准考证号等信息,用HB-2B铅笔涂黑准考证号。
2.信息填写完整后,将试题册背面向上放回桌子左上角。未按要求放置或提前翻阅试卷册,均按违规处理!
☆ 考试过程中
1.仔细读懂题目的说明。
2.答案一定要用铅笔划写在答题纸上,划在试题册上的答案无效。
3.试题材料包括:试题册、答题卡1和答题卡2,共3部分。
4.收卷期间考生不得答题;听力考试开始前及结束后不得佩戴耳机,否则以违纪论处!
5.时间流程说明:
CET4 | CET6 | 流程 |
08:45 | 14:45 | 考生入场 (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三证缺一不可) |
09:00 | 15:00 | 发答题卡1、答题卡2、试题册。 考生将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揭下后黏贴在答题卡2的条形码黏贴框内并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试卷册封底、答题卡1、答题卡2上的学校名称、姓名及准考证号等信息,用HB-2B铅笔涂黑准考证号。 信息填写完整后,将试题册背面向上放回桌子左上角。 |
09:10 | 15:10 | 考试正式开始,考生在答题卡1上完成第一部分(写作) (注意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答题) |
09:40 | 15:40 | 写作部分考试结束,考生打开试题册,做第二部分(快速阅读),15分钟内完成。 (注意第二部分(快速阅读)答案要填写在答题卡1上) |
09:55 | 15:55 | 收答题卡1 |
10:00 | 16:00 | 听力考试开始 |
11:20 | 17:20 | 考试结束,收试题册、答题卡2 |
☆ 考试结束后
1.待监考人员收卷并清点完毕后方可离开考场。
2.答题卡、试题册均不得带出考场。
☆ 考场安排
考场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场、考试地点及其他相关内容。
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在考试前打预备铃(上午8:45、下午2:45)后,凭准考证、身份证、考试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的,即上午9:00、下午3:00以后不得入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笔刀、直尺,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草稿纸、计算尺、计数器和录音器材等,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等进入考场。
三、进入考场前监考老师应仔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防止冒名代考。考试时,发现考场有异常情况或考生作弊时,应及时向主考报告,并作好考场记录。
四、考生进入考场,即按准考证号码或座位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和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
五、考生在试卷分发后,须核对试卷的应试等级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要求更换。考生还须将本人的准考证号码及姓名清楚、正确地填写在答卷纸密封线内规定的位置上,切勿遗漏。
六、考试时,考生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座位,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吸烟,不得有交谈等作弊行为。如发现有舞弊行为,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七、考生答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书写,用红笔、铅笔答题,不予评分。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人员作任何解释或启示。用专用答题卡答题,只限于2B铅笔答题。考生必须按规定答题(涂点)。
八、考生在答题时间内,不得离开自己的座位,考试全过程不得离开试场。
九、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准冒名代考,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违者以考试舞弊论处,取消成绩,作零分处理。
十、在考试进行期间,非本考场监考人员(主考、巡视员除外)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并注意保持考场的整齐、清洁。
十一、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安坐原位,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卡和答卷纸后,方可离场。
考场规则应通过张贴或宣读使每位考生了解。
考生守则
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的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2:45开始)入场,入场开始15分钟(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学生证和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三、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作零分处理。
六、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七、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八、在四、六级考试过程中,提前翻阅试题册的按违纪处理,成绩为零。
九、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十、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一、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十二、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